出《广嗣纪要·择配篇》。五不女之一。即角。详五不女条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见《山西中药志》。为金莲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十六世纪【介绍】:明代官吏。字汝永,鄞县(今属浙江宁波)。曾任总兵马等官职,在抗御倭寇入侵我国沿海上有功。曾把所得到的经验方及脉诀药性等材料,增入其父万表所刊刻的《济世良方》一书中。
病证名。出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一。指非经期而突然阴道出血,量多如注者。多因暴怒伤肝,血失所藏;或气虚气陷,失于统摄;或跌仆损伤冲任,以致经血失于约制所致。治宜止血为主,以防晕厥虚脱。方用十灰散,兼服独参
见《中药形性经验鉴别法》。为薤白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科心得集》卷上。即蛇腹疔。见该条。证治见指疔条。
【介绍】:明医家。字君惠。华亭(今上海松江)人。王国臣之子,明天文度数及性理之学,博精医理。凡七情杂症、秽疫流行,予患者以引导兼之以药。撰有研究寿夭之作《性原广嗣》6卷。后经王宏翰删改刊行。书中每有接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八方。炒扁豆、炒石莲肉(去心)、人参各一分,茯苓一钱半,炙甘草、白芷、黄芪(蜜炙)、炒木香各一钱,神曲二钱。为末,每服:婴孩一字;二岁至三岁半钱;四至五岁一钱,加大枣半斤,水煎服。
证名。指两脚部肌肉麻木不适感。见《医学入门·痹风》。《张氏医通·麻木》:“湿热下流,两脚麻木,或如火燎者,二妙加牛膝作丸。不应,少加肉桂。”参见手足麻木、半身麻木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