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温热论条。
渴证之一。《证治要诀》卷八:“有果木渴,因多食果子所致,宜麝香之药。”参见渴条。
医论著作。清·王德森撰。刊于1853年。此书先设证治杂论14篇,列举前人误治之案以警人,并对时医以平稳方药搪塞病家等时弊痛加针砭。其后列述湿温、麻疹、惊风、血证、喉症、暑病之方药证治。其中对“湿温用药
亦称假苔。舌苔被食物或药物所染,改变原来苔色。如食橄榄、杨梅可染为黑苔,食枇杷可见黄苔。望舌时须加以注意,排除假象。
见《增订伪药条辨》。即别直参,详人参条。
出《摘元方》。为柳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运气中六气的变化之一。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:“太阴所至为濡化。”指太阴之气司天则湿气敷布,万物泽润。
病证名。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五。即行胫相交。小儿生下,一脚或两脚不能直伸,至步行时,两脚相交,举足则外出,下地则内入,为先天性胫骨畸形。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为北沙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经穴别名。出《针灸资生经》。即承浆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