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锦庭
【介绍】:
见高秉钧条。
【介绍】:
见高秉钧条。
【介绍】:明代医家。字本初。婺源桃溪(今属江西)人。少业儒,后攻医,治病常有良效,病人日盈门,对贫穷人多所施舍,不计酬报,行医三十余年,家无何积蓄,人皆称道之。撰有《方脉纂要》一书。
刺法术语。《难经·七十六难》:“当补之时,从卫取气。”指针刺补法操作时,应在浅部候气,并往下按纳。后世刺法以先浅后深为补,理本于此。
解剖学同名骨。趾二节,余趾皆三节。
十二经筋之一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手太阳之筋,起于小指之上,结于腕,上循臂内廉,结于肘内锐骨之后,弹之应小指之上,入结于腋下;其支者,后走腋后廉,上绕肩胛,循颈,出走太阳之前,结于耳后完骨;其支者,入耳
病名。见《疮疡经验全书》卷三。多由肝、肾、胃三经湿火结聚而成。生耳孔内,或形如鼠乳,红肿微痛,不作脓,外无壅肿,但耳窍不通。治宜泻火除湿。可选用栀子清肝汤加减。或硇砂散水调成糊状,用棉签蘸药点痔上。本
《灵枢经》篇名。本文论述病有标本,法有缓急先后的治疗原则,故名。指出先病为本,后病为标;病因为本,证状为标。治疗就有治标、治本、或标本兼治的不同。
病证名。见《医林改错》。长期患病,气虚血亏而成惊搐。其症身热起伏,面颊潮红,形瘦肉脱,似搐非搐,有时昏迷少气。治宜健脾益气,养血镇惊,用可保立苏汤(方见小儿昏迷条)加减。
指病气传变至相逆之脏而死。按五行生克规律,五脏疾病的相互传变,严重时,常死于其所不胜(克我)之脏,称逆死。《素问·玉机真脏论》:“病之且死,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,病乃死。此言气之逆行也,故死。……肾受气
见读素问钞条。
【介绍】:唐代医生。撰有《婴孺方》十卷,已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