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珠
出《药性论》。为龙珠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药性论》。为龙珠之别名,详该条。
五迟之一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:“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,膝骨成,乃能行。”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、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。肝主筋,肾主骨,小儿肝肾不足,或哺养失宜,脾胃虚弱,元气不充,
见团岗条。
见仲景全书条。
《景岳全书·妇人规古方》卷六十一引《广济方》方。天花粉四两、肉桂、牛膝、豆豉各三两。为末,水煎,分三次服,每隔一小时一次。用于催产,并治胎死不下。
病证名。即小儿皮肉呈现赤色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九“小儿因汗,为风邪所伤,与气血相搏,热气蒸发于外,其肉色赤,而壮热也。”据临床所见,患儿身上初起有赤点,渐至额上口旁及其它部位,赤如胭脂,皮即皱削。治
见《现代实用中药》。为臭梧桐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江苏南部种子植物手册》。为救必应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正》。为牡丹皮之简称,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中药志》。为苦石莲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又名眼暗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廿八:“夫目者,五脏六腑阴阳精气,皆上注于目。若为血气充实,则视瞻分明;血气虚竭,则风邪所侵,令目暗不明。”即目昏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