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
①即肌肉。详该条。②肥人的一种类型。《灵枢·卫气失常》:“皮肉不相离者,肉。”参肉人条。
①即肌肉。详该条。②肥人的一种类型。《灵枢·卫气失常》:“皮肉不相离者,肉。”参肉人条。
①十二经脉各有一个井穴,总称十二井穴。即:少商(肺),商阳(大肠),厉兑(胃),隐白(脾),少冲(心),少泽(小肠),至阴(膀胱),涌泉(肾),中冲(心包),关冲(三焦),足窍阴(胆),大敦(肝)。详
出《食疗本草》。为八月扎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闽东本草》。为荠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出清·郁谢《麻科合璧》。指麻疹愈后肌肤发痒,出现似疮非疮,似疥非疥的一种疾患。系风湿热毒郁于肌肤所致。宜用开理肌表,疏风利湿,兼以活血为治。
《外科正宗》卷四方。白术、茯神、陈皮、远志、麦门冬、沙参各六分,五味子、甘草各五分。水煎,食远服。治因感受四时不正之气,郁于皮肤不散,结成大小青紫斑点,色如葡萄,发在遍体头面之葡萄疫,日久而虚者。若虚
指虚、实、冷、热、邪、正、内、外,为治病八要。《医门法律》:“治病有八要,八要不审,病不能去。……其一曰虚,五虚是也。脉细、皮寒、气少、泄泻前后、饮食不进,此为五虚。二曰实,五实是也。脉盛、皮热、腹胀
书名。12卷。清·胡廷光撰于1817年。本书系汇集清以前有关伤科文献资料编成。卷1~2为伤科总论;卷3治伤手法及工具;卷4伤科内证;卷5~6为各部骨伤;卷7~8列伤科方剂;卷9~12为其他金刃器物损伤
出《本草图经》。为空青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外耳部。《素问·气府论》:“手太阳脉气所发者,……耳郭上各一。”又《广韵》聃,徐锴系传云:“耳无轮郭也。”包括耳轮、对耳轮、耳垂在内的外耳部。
证名。又名眼暗。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廿八:“夫目者,五脏六腑阴阳精气,皆上注于目。若为血气充实,则视瞻分明;血气虚竭,则风邪所侵,令目暗不明。”即目昏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