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代医官职称。承办帝王服用汤剂药物等事的官吏,官阶正八品。参见御药院条。
气功铭文。原刻于一十二面体角柱形玉佩上,约刻于公元前380年前后(即战国初期)。原拓片见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二十,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有关气功的文字记述,共四十五字:“行气,深则蓄,蓄则伸,伸则下,下则定,
又名刺痧法。主治实热痧毒深入血肉中,有青筋、紫筋现于肘弯、腿弯者。用消毒三棱针于曲池、委中直刺或斜刺,放出紫黑血,使痧毒有所泄,然后根据痧症用药。若未现痧筋者,可用手蘸水拍之即现。余如手足十指尖或指背
选穴法的一种。指选用的穴位与病痛或手术部位属于同一或邻近的脊髓节段所支配。如颅脑手术取颧髎,甲状腺手术取扶突等是。
股和胫的总称。即大腿和小腿。
见中西汇通医经精义条。
即后囟。见囟条。
见《民间常用草药汇编》。为珍珠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李熙和条。
【介绍】:明代医家。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曾任太医院院判。与杨文翰共同编纂《奇效良方》一书(此书原为董宿汇集而未及完成的方书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