溪
通谿。指较小肌肉的会合处。《素问·气穴论》:“肉之小会为溪。”
通谿。指较小肌肉的会合处。《素问·气穴论》:“肉之小会为溪。”
见静光禅师考定《女科秘要》卷三。即经行先期,详该条。
痧证之。指痧症水泻不止者。《痧症全书》卷中:“泻痧,水泻不计遍数,不可下,又不可止涩,惟分理阴阳,用五苓散去桂,白术换苍术,加车前、木通之类。若由慢痧变来,但宜治痧,则泻自止。”
儿科五脏病证治之一。肾属水,乃天一真精之所生。《育婴家秘》:“人之有肾,犹木之有根。其脉在尺,肾之虚实,以尺候之。命门在肾之间,为元气聚会之处,儿之强弱寿夭,尤系于斯。”肾主骨,肾虚者,骨髓不满,儿必
即横产。清·员从云《产科一得》:“手先出者,名曰侧棱。”
病名。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二。十三丁之一。其疮头稍黄,向裹黡亦似灸疮,四畔皰浆起,中心凹色赤,大如钱孔。治见疔疮条。
【介绍】:见许思文条。
【介绍】:清代医家。字士宗,浙江钱塘人。年少时家贫,自学通俗医书,后随张志聪学医。张志聪撰《本草崇源》,未竟而卒,世拭继之,并曾纂集张志聪所注解的《伤寒论集注》。对《内经》加以注解而成《素问直解》(1
病名。①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二十二。又名蛇瘴、虾眼、南方称著毒。由外伤染毒入于肌肤筋骨所致,或脏腑火毒凝结而成。其证随处可生,好发于手、足指端。《外科大成》卷四:“瘭疽……初出红点,次变黑色,小者如黍
和法之一。用清热泄湿的药物以治疗湿热病邪在半表半里(少阳)的方法。如症见往来寒热、口苦、胁痛、胸闷欲呕、小便浑浊,舌质红,苔黄白腻,脉弦滑数等,用蒿芩清胆汤。
【介绍】:见杨士瀛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