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见吴贞条。
【介绍】:见卫汛条。
宋代掌管医药事务的机构。主要管理宫廷统治阶级医药诸事,并对民间疾病医疗问题进行管理。院内设翰林医官院使、副使和直院等多种官职掌管该机构。并设有许多名目的大夫、郎和冠以翰林的不同职称,以分别其职位的高下
东汉时医官职称,为太医监之下属官职,计2名,其职责掌管医方。
指先补虚后攻邪的治法。用于需攻下而体虚不堪攻的病证。如肝硬化腹水,需逐水而体虚,可先用补益法培补正气,后用逐水药泻水。
见清·刘士季《草木便方》。为乌桕木根皮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贵州民间药物》。为歪头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多由外伤所致舌体部分断裂或断落。《伤科补要》卷二:“含刀误割其舌,将断而未落者,用鸡子内软衣袋舌,将止痛生肌散,蜜调敷舌上,频频添换,使患人仰卧,薄粥灌喉,不动其舌,则易愈。”今多用手术治疗。
小儿生理、病理特点之一。由于小儿形体柔嫩,卫外机能未固,对外界的适应能力较差。感邪以后常先犯肺,所以明·万全认为,“天地之寒热伤人也,感则肺先受之”,并创“肺常不足”之说(《育婴家秘》)。故邪气不论从
即阴囊。《寓意草》:“少腹有疝……,坠入睾囊甚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