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保婴撮要》卷十二。即疔疮。见该条。
见《陕西中草药》。为铃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病因之一。即热邪。详该条。②证候之一。指外邪引起的发热。
七方之一,方剂之小者。对于邪气轻浅而无兼证的可用小方。《儒门事亲》卷一:“小方之说有二,有君一臣二之小方,盖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,宜分两微而少,服而频之小方,徐徐而呷者是也。病无兼证邪气专,可一二味而治
【介绍】:见丁瓒条。
指月经来潮。
构成面颅的骨块,包括上腭骨、颊车骨、颧骨、鼻骨、泪骨、甲介骨、口盖骨、鼻柱骨、舌骨等。详上腭及各骨条。
见《四诊抉微》卷三。即十三指形。详该条。
切脉指法。诊脉时指力不轻不重,左右推寻脉象。《诊家枢要》:“不轻不重,委曲求之曰寻。”
证名。指因痰火而失神乱语。《万病回春·痰饮》:“痰话者,痰火作热,惊惕不安,错语失神者也。”治宜清火、豁痰、宁神。方用加减温胆汤等。参见痰证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