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疗著作。2卷。明·吴禄辑。撰年不详。卷之上分列谷部、果部、菜部,兽部,卷之下列有禽部、虫鱼以及水部,共计七部。除此,还有“附录”部分,专述饮食之宜忌,如五脏所补、五脏所伤、五脏所禁、五脏所宜、五谷以
【生卒】:1667~1710【介绍】:清法医学家。字朴斋。盛京广宁(今辽宁北镇)人。曾任湖南提刑。参与校订宋慈《洗冤录》及陈芳生《洗冤集说》等。辑有《洗冤汇编》(1710年),阐述大清律例规定之检验制
见痘疹全书条。
见《陕西中草药》。为太白参之别名,详该条。
中药炮制法之一。将药材的纤维捣碾成绒状。如将艾叶制成艾绒,使其易于点燃,宜用于灸法。
相气十法之一。诊察病人面部颜色的润泽与枯槁,以推断疾病的预后。《望诊遵经》:“泽者主生,夭者主死。将夭而渐泽者,精神复盛,先泽而渐夭者,血气益衰。”
即喉科。详该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茅膏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子痫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即肛漏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