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简称《洗冤录》又称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。宋·宋慈撰。刊于1247年。原书10余卷。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,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。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,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
【介绍】:宋代医生。撰《黄帝针经音义》1卷,佚。
证名。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。《医贯》卷四:“神水者,由三焦而发源,先天真一之气所化,目上润泽之水是也。……耗涩,则有昏渺之危。”参见目昏条。
证名。指邪热在肌体深处的病症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病人身大热,反欲得近衣者,热在皮肤,寒在骨髓也;身大寒,反不欲近衣者,寒在皮肤,热在骨髓也。”《伤寒缵论·太阳上篇》:“详仲景论,止分皮肤
病名。《张氏医通》卷七:“若脓从大便出者为直肠痈。”相当于盆腔脓肿等病。
穴位名。即八华穴中的上六穴。见《针灸孔穴及其疗法便览》。详八华条。
针具名。《灵枢·热病》:“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。”现代巨针多用不锈钢制造,形与毫针相似,针身较粗而长。用于治疗偏瘫,小儿麻痹后遗症等。
见桐君药录条。
见膝阳关条。
即徐疾补泻法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