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院判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元、明、清代医官职称。明、清两代,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。元代于1322年(至治二年)设院判2人,官阶正五品。
指阳乘阴的脉象。出现于内关外格的病证。其病内热而大小便闭,外寒而手足厥冷。《难经·三难》:“脉有太过有不及,有阴阳相乘……关以后者,阴之动也,脉当见一寸而沉;过者法曰太过,减者法曰不及。遂入尺为覆,为
痧证之一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痧胀源流》:“身重痧,痧症初发,势虽凶暴,未必身重,若饮热汤热酒,痧毒即阻塞经络血肉之间,遍身重痛,不能转侧,或呕吐腹胀,脉伏。放痧之后,治先消瘀解毒。宜三十五号家人方。如痧
即瘴气,详该条。
指足阳明筋的支筋,网维于目下胞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阳明为目下网。”
雍容自得。《灵枢·通天》:“阴阳和平之人,其状委委然。”
又称透热转气。适用于热性病邪初传入营分的治法。热邪初入营分,症见身热夜甚、口渴或不渴、心烦不眠、时有谵语,或斑疹隐隐,舌绛而干、脉细数。治法宜于清营解毒之中,配以清气分之药,引邪出气分,从外而解。可用
书名。系《史载之方》、《全生指迷方》和《洪氏集验方》三书的合刊。建国后有排印本。见各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又名腓腨发疽、腓腨疽。由肾水不足积热而成。初起小腿肚漫肿坚硬,紫暗抽痛,进而腐溃。出稠脓者为顺,出清水者为逆。初起宜服仙方活命饮;溃后可服八珍汤;气血两虚者可服十全大补汤;外
证名。见《外台秘要》卷十六。即肝气盛。《灵枢·本神》:“肝气虚则恐,实则怒。”详肝气盛条。
【介绍】:见萧吉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