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病不宜妄用攻伐、苦寒等药物戕伤胃气。人以胃气为本,“纳谷者昌,绝谷者亡。”胃气足则元气易复,胃气伤则病难复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妇人伤寒,发热,经水适来,昼日明了,暮则谵语,
见《云南中草药》。为野烟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指饮食停滞肠胃所致的泄泻。《医略六书·杂病证治》:“积结泻,腹中绞痛,平胃散加消积药。……食积内结,发热,泄溏,消导药中加香连、干葛;不应,加大黄。”参见积滞泄泻,食积泄泻条。
书名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37卷,已佚。
方书名。1卷。清·毛世洪辑。刊于1791年。本书集录作者试用有效单方,分为头面、眼目、耳鼻、喉口、胸腹、四肢、下部、二便、妇女、小儿、疮毒、癣疥、伤科以及中毒、奇病等19类。每类除选录方药外,并多附以
见《嘉兴府志》。为牛筋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广志》。为鹌鹑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小儿内有积热所致的痫证。《太平圣惠方》第八十五卷:“夫小儿热痫者,由气血不和,内有积热之所致也。”其症口眼相牵,手足抽掣,腰背强直,口中吐沫,鼻里作声,颈项反张,壮热啼哭。治宜退热除痫。用羚角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无患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六。诸骨(鸡、鱼、猪等骨)因饮食不慎而鲠于咽喉,或误入食道或气道。症见咽喉刺痛不已,吞咽困难,甚或唾液和食物中混有鲜血呕出;若疼痛加剧、发热恶寒者,则系合并感染。若异物误入气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