痧证之一。①《痧胀玉衡·暗痧》:“心中闷闷不已,欲食不食,行坐如常,即饮温热,不见凶处,更无心腹腰背疼痛之苦,但渐渐憔悴,日甚一日,若不知治,亦成大害,此痧之慢而轻者也,放之即愈。亦有头痛发热,心中作
病证名。见《医宗必读·心腹诸痛》。指因受惊伤碍肝气所致的胁痛。治宜通阳疏肝理气,可用桂枝汤或散加减(《类证普济本事方》)。
【介绍】:见杨时泰条。
病名。指毒物进入人体,因毒性作用而发生的病证。药物毒如巴豆、狼毒、闹羊花、砒等;食物中毒如酒、郁肉、河豚等;其他毒如煤炭毒等。参饮食中毒、药物中毒条。
证名。指股部疼痛如折的症象。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:“胃脉搏坚而长,其色赤,当病折髀。”《类经·脉色类》:“胃脉搏坚,木乘土也,加之色赤,则阳明火盛,木火交炽,胃经必伤,阴阳不行者,从气冲下髀抵伏兔,故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石菖蒲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新本草纲目》。为乌梢蛇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伤寒六书条。
病证名。见王之翰《妇科胎产百病》。即妊娠咽痛。详该条。
指病邪在某经传变至尽。外感病的发展演变,有一定的顺序。从某一经的证候,发展为另一经的证候叫传经。一般按六经顺传,即:太阳经→阳明经→少阳经→太阴经→少阴经→厥阴经。证候发展至厥阴经终止称传经尽。《伤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