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证论治术语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,在急则治其标的治疗原则下,先治其续发病(标),后治其先发病(本)。王冰注:“标而本之,谓先发轻微缓者,后发重大急者。以其不足,故先治其标,后治
清法之一。亦称泻肝火、清肝泻火。用苦寒药物清泄肝火的方法。用于肝火上升,症见头痛眩晕、耳鸣耳聋、面红目赤、口干苦、胁痛、呕吐黄苦水、甚则吐血、急躁易怒、大便秘结、苔黄、脉弦数等。常用方如龙胆泻肝汤。
见《植物名实图考》。为万寿菊之大者,详该条。
即女膝穴,见该条。
证名。出《素问·阴阳别论》。即皮肤粗糙,干枯无泽。
出《神农本草经》。为玄参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医方考》卷一。即大头瘟。详该条。
清热、补阴药合用的治法。具有补阴退热的作用。如燥伤肺胃,症见咽干口渴,或热,或干咳少痰者,用沙参麦冬汤。如肺肾阴亏,虚火上炎,症见咽喉燥痛、咳嗽气喘、痰中带血、手足烦热,舌红少苔,脉细数者,用百合固金
舌苔隆起如刺状。为热极之象。邪热越盛,芒刺越多,一般多为胃实热;有时也可根据芒刺所生部位区分邪热所在,如舌尖芒刺为心热,舌中芒刺为脾胃热,舌边芒刺为肝胆热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水菖蒲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