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中药炮制法之一。将药物露置户外,任其日晒夜露。②药物剂型之一。参见露剂条。
补法之一。治疗肾虚不能纳气的方法。气主于肺而根于肾,肾虚不能摄纳,则见气短气促、吸气困难。用党参、胡桃肉、补骨脂、山萸肉、五味子、熟地、龙齿、磁石、海龙、海马等药。
病证名。又名季秋痹。十二经筋病候之一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足厥阴之筋,……其病足大指(趾)支内踝之前痛,内辅痛,阴股痛,转筋,阴器不用,伤于内则不起,伤于寒则阴缩入,伤于热则纵挺不收,治在行水清阴气。其
出《花历百咏》。为夹竹桃之别名,详该条。
霉,灰黑色。酱,黄赤色。舌生黄赤兼黑苔,似沉香色,属里实热证。可因内蕴湿热、夹有宿食,或瘀血气滞,或湿热夹痰所致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证名。指进食后片刻即吐出。《金匮要略·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》:“食已即吐者,大黄甘草汤主之。”《金匮要略心典》卷下:“经云清阳出上窍,浊阴出下窍,……若下既不通,必反上逆,所谓阴阳反作,气逆不从,食虽入
病名。专指因火邪所致的目珠突出于眼眶者。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二:“此症通睛(整个眼珠)突然凸出眶外,非鱼睛(鱼睛不夜症)因滞而慢慢胀高者比……,究竟皆水衰精败,脉络焦脆,邪火亢害,内无从泄,则上走
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集五方。栀子一钱三分,石菖蒲、紫草茸各一钱二分,山豆根、犀角、黄连各一钱一分,羌活、木通、僵蚕、杏仁、韭子、牛蒡子各一钱,升麻、蝉蜕、薄荷各七分。为粗末,每服五钱,水煎,食远服。治小
指伤寒经证因误治而邪入本腑。例如太阳经发汗不解,误用利水药而烦渴饮水,水入即吐,此邪入膀胱,是为犯本。
即炮制。宋·庞安时《伤寒总病论》有《修治药法》。详炮制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