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何承天
何承天(370-447),东海郯人(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人),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和天文学家和音乐家。南朝任尚书载丞。何承天曾奏改《元嘉历》,订正旧历所订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,一直通行于宋、齐及梁天监中叶,在我国天文律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其论周天度数和两极距离相当于给出圆周率的近似值约为3.1429,对后世历法影响很大。兼通音律,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,能弹筝,复擅弈棋,著作有《达性论》、《与宗居士书》、《答颜光禄》、《报应问》等。曾奉命撰修《宋书》,书未成而卒。
- 郑綮
郑綮(?-899年),字蕴武,郑州荥阳(今河南荥阳市)人。唐昭宗时期宰相。及第进士,累迁庐州刺史。召为右散骑常侍,改国子祭酒,议者不直,复还常侍,累迁礼部侍郎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光化二年,以疾乞骸,拜太子少保致仕,卒于家。
- 包拯
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。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。北宋名臣。天圣五年(1027年),包拯登进士第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包拯逝世,年六十四。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“孝肃”,后世称其为“包孝肃”。包拯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故有“包青天”及“包公”之名,京师有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之语。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,认为他是奎星转世,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,亦被称为“包青天”。
- 李斯
李斯(公元前284年—公元前208年),字通古,汝南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)人[1-2] 。秦朝著名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参与制定法律,统一车轨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,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。秦始皇死后,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,迫令公子扶苏自杀,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,后为赵高所忌。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,父子腰斩于咸阳,夷灭三族 。
- 赵执端
山东益都人,字好问,号缓庵。赵执信从弟,王士禛甥。诗得士祯指授。有《宝菌堂遗诗》。
- 刘程之
刘程之,字仲思,彭城(江苏铜山县)人。年少丧父,对母亲极为孝顺。擅长老子、庄子的学说,不随便混杂于当时的俗世。
- 余若麒
余若麒,号徐于。东莞人。明神宗万历间人。民国张其淦《东莞诗录》卷一八有传。
- 陈维崧
陈维崧(1625~1682)清代词人、骈文作家。字其年,号迦陵。宜兴(今属江苏)人。清初诸生,康熙十八年(1679)举博学鸿词,授翰林院检讨。54岁时参与修纂《明史》,4年后卒于任所。
- 彭年
(1505—1567)苏州府长洲人,字孔嘉,号隆池山樵。好学工书,有文名。与文徵明友善。家贫嗜酒,然除文字交外,不受升粟之馈,卒以贫困终。有《隆池山樵集》。
- 郑仆射
名不详。《全唐诗》收《湘中怨讽》1首,录自《万首唐人绝句》卷九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