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曾鲁
(1319—1373)明间江西新淦人,字得之。七岁能默诵五经。既长,博通古今,数千年国体人才、制度沿革无不能言,以文学闻于时。洪武时修《元史》,诏为总裁。授礼部主事。超擢礼部侍郎。命主京畿乡试。五年十二月引疾归,道卒。著《大明集礼》、《守约斋集》等。
- 周洙
周洙,新繁(今四川新都)人,生平不详。其子表权(后更名表臣),仁宗庆历六年(一○四六)进士,曾知汉州(民国《新繁县志》卷七及所附《新繁文徵》卷首《姓氏志略》)。
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刘筠
(971—1031)宋大名人,字子仪。真宗咸平元年进士。杨亿试选人校太清楼书,擢第一,以大理评事为秘阁校理,预修图经及《册府元龟》。真宗、仁宗两朝,屡知制诰及知贡举,预修国史。尝拒草丁谓复相位制。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兼龙图阁直学士,终知庐州。工诗,与杨亿时号“杨刘”。与杨亿、钱惟演等合编《西昆酬唱集》,后世称“西昆体”。有《刑法叙略》、《册府应言》、《玉堂集》等。
- 王行
(1331—1395)元明间苏州府吴县人,字止仲,号淡如居士,又号半轩,亦号楮园。淹贯经史百家,议论踔厉。元末授徒齐门,与高启、徐贲、张羽等号为十友,又称十才子。富人沈万三延为家塾师。明洪武初,有司延为学官。旋谢去,隐于石湖。赴京探二子,凉国公蓝玉聘于家馆。蓝玉党案发,行父子坐死。能书画,善泼墨山水,有《二王法书辨》,另有《楮园集》、《半轩集》等。
- 智舷
明僧。浙江嘉兴人,字苇如,号秋潭。居秀水金明寺。晚于西郊建黄叶庵,自称黄叶老人。庵有修竹百竿,晨夕手自拂拭。有《黄叶庵诗集》。
- 李光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- 汪琬
汪琬(1624—1691年),字苕文,号钝庵,初号玉遮山樵,晚号尧峰,小字液仙。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,清初官吏学者、散文家,与侯方域、魏禧,合称明末清初散文“三大家”。顺治十二年进士,康熙十八年举鸿博,历官户部主事、刑部郎中、编修,有《尧峰诗文钞》、《钝翁前后类稿、续稿》。
- 钱惟演
钱惟演(977—1034)北宋大臣,西昆体骨干诗人。字希圣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吴越忠懿王钱俶第十四子。从俶归宋,历右神武将军、太仆少卿、命直秘阁,预修《册府元龟》,累迁工部尚书,拜枢密使,官终崇信军节度使,博学能文,所著今存《家王故事》、《金坡遗事》。
- 倪岳
倪岳(1444年—1501年)明代大臣。字舜咨,上元(今江苏南京)人,祖籍浙江钱塘。倪谦之子。好学能文,通晓经世之务。天顺八年(1464年)进士,授编修。成化中,累迁为礼部右侍郎。弘治中,官礼部尚书,历南京吏、兵二部尚书,还为吏部尚书,弘治十四年(1501年)十月,倪岳去世,享年五十八岁。著有《青溪漫稿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