陇首集
一卷。明王与允(?-1644)撰。王与允,一名与胤,字百斯,山东新城(今淄博)人,王象晋之子,生年不详。崇祯元年(1628)进士。官至湖广道监察御史。以劾总兵邓玘,降补光禄寺署正。明亡,同妻子于氏、子士和同自经。著有《陇首集》。是集乃其巡视陕西茶马时所作,故名《陇首》。由其侄士祯编次。仅诗二十四首,又有《劾邓玘淫掠疏》一篇,目撰墓志一篇。而以传及墓表、逸事附于后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,还收入《王渔洋遗书》。
一卷。明王与允(?-1644)撰。王与允,一名与胤,字百斯,山东新城(今淄博)人,王象晋之子,生年不详。崇祯元年(1628)进士。官至湖广道监察御史。以劾总兵邓玘,降补光禄寺署正。明亡,同妻子于氏、子士和同自经。著有《陇首集》。是集乃其巡视陕西茶马时所作,故名《陇首》。由其侄士祯编次。仅诗二十四首,又有《劾邓玘淫掠疏》一篇,目撰墓志一篇。而以传及墓表、逸事附于后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,还收入《王渔洋遗书》。
十二卷。清罗博修,鹿兆甲纂。罗博字龙山,河南郑州人,进士出身,康熙十一年(1672)任福山知县。鹿兆甲字鼎擢,邑人。福山县,春秋属齐郡;汉为东莱县两水镇,以清洋、大姑二河汇于左,故称两水镇;金阜昌二年
四卷。清朱缃(1670-1707)撰。朱缃,字子青,号橡村。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,康熙年间候补主事。曾学诗于王士祯,所作诗文合乎法度。朱缃早年夭逝,故其诗骨格未成。本集分四卷:《风香集》、《吴船书屋集
二卷。明耿定向(生卒年不详)撰。耿定向字在伦,号天台,黄安(今湖红安)人。嘉靖三十五年(1556)中进士。历任监察御史、州判、太仆寺少卿左佥都御史、刑部侍郎、南京右都御史等职,以户部尚书总督仓场事告归
九卷。清傅恒(?-1770)等奉敕撰。傅恒,清满州镶黄旗人,富察氏,号春和,高宗皇后弟。乾隆时平定大小金川,有功封一等忠勇公;平息准噶尔部叛乱;出征缅甸;亦屡有战功,累官至大学士。乾隆十六年奉敕撰本书
十二卷。明沈越撰。越字中甫,又字韩峰,明南京锦衣卫人。嘉靖进士。授罗田知县,改平江。后任山东道御史,谪开州通判。历卫辉推官,德安同知。著有《嘉隆两朝闻见纪》、《麓村诗》、《草新亭漫稿》。越因薛应麟《宪
二十四卷 宋何溪汶撰。何溪汶字号、生卒年及仕履均不详。是书凡二十四卷。成书于南宋宁宗开禧二年(1206)。是诗歌评论和诗歌作品合集。卷一为“讲论”与“品题”二目;卷二至卷十为按时代选录的汉至宋的诗歌四
一卷。明蒙正发撰。蒙正发字圣功,崇阳人(今湖北崇阳县人),生卒年月未详。明末仕至给事中,与王夫之交厚。隆武乙酉(1645年)蒙正发于蒙阳起兵抗清,后至湖南,依督师何腾蛟,巡抚章旷题为参军,决策机务。抗
①三十七卷,明林庭修,周广纂。林庭,字利瞻,福建闽县(今福州闽侯县)人,弘治十二年(1499)进士,授兵部主事,升郎中。后任苏州知府,云南参政,嘉靖二年(1523),任江西布政司右参政,三年升湖广右布
五十二卷。宋冯椅撰。冯椅字仪之,一作奇之,号厚斋。生卒年不详。南康都昌(江西今县)人。据《宋史·冯去非传》云,椅父家居授徒,所注《易》、《书》、《诗》、《语》、《孟》、《太极图》、《西铭辑说》、《孝经
清杨思圣(1618-1661)撰。杨思圣,字犹龙,号雪樵。直隶钜鹿(今河北巨鹿)人。顺治三年(1646)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,官至四川布政史。平生不慕名利,为官廉洁清正,颇得民心。常与申涵光、殷岳唱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