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卷。清周炳中撰。炳中有《四书典故辩正》二十卷。续编首有史炳序,对先儒异义前编未详者,又复详为考辨,以成此书。大旨在订正义疏的是非同异,与《四书典故辩正》的体例相同。如师尹一条,据张大亨说,正毛郑之误
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之别称,《宋高僧传》等称之。详见“一切经音义”。
一卷。明杨东明(1548-1624)撰。东明生平事迹见《青琐荩言》条。该书是一部为图画作解说性质的著作,乃东明官刑科右给事中时所作,本为进上君王所作,后其子春育、春融及东明六世孙榴等为表彰先人,方才刊
二卷。清金兆燕(约公元1775年前后在世)撰。金兆燕,字钟越,一字榕亭,号兰皋生,全椒(今属安徽)人。他幼年聪敏,号称神童,中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进士,历任国子监博士、扬州郡学教授。工诗词,兼擅骈
二卷。清张大镛(1770- 1838)自撰。大镛字声之,号鹿樵。江苏昭文(今常熟)人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年)举人,曾任内阁中书、内阁侍读、山西河东道等职。工书画,著有《河东从政录》、《师善录》、《
十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四分发律合注戒本》辞条。《大唐内典录》一书,简称《内典录》。“内典”一词是佛教自己对其典籍的称呼。该录是道宣于麟德元年(664)在西明寺所撰。录自东汉至唐初译者二
一卷。清章学诚撰。此书是作者五十九岁(乾隆六十一年丙辰)而成的另一本札记。体例与作者《乙卯札记》略同,内容涉及文史事迹等,泛论文史,观点仍与作者《文史通义》大同小异,但书内条目与《文史通义》及另外一些
八卷首一卷,清陈树楠、诸可权修,钱光奎等纂。陈树楠,字筱园,陕西郿县人,进士,官咸宁知县。诸可权,字肖菊,浙江钱塘(今杭州市)人,贡生,继陈树楠任。光绪间,陈树楠莅任,延邑钱光奎等补修邑乘,搜求旧本,
四十卷。清丁宝桢(1820-1886)撰。丁宝桢,字稚璜,贵州平远(今织金)人。咸丰进士。同治六年(1867)任山东巡抚,光绪元年(1875)在济南建立山东机器局,次年任四川总督。有《丁文诚公奏稿》。
见《伤寒类证活人总括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