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近人杭辛斋撰。杭氏同乡沈善登曾著《需时眇言》十卷,论述《周易》之中的象、数、筮,进而阐明《易》之大旨。杭氏以为此书虽精严详密,但叙述过于繁复,使读者很难看懂。故节录其《原筮》一篇中的观点及揲蓍图
二十四卷。明黄佐(见《翰林记》)撰。黄佐著有《泰泉乡礼》、《翰林记》,已著录。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时所作,专记明朝南京国子监的建制、设官、职掌,以及在监学生的分类、学业、学规、授官等各方面的情况
八卷。明罗汝芳(详见《孝经宗旨》条)撰。此书前有昆明郭斗序,序中称“汝芳以家居富美堂及云南五华书院所集讲义二卷,合而刻之,一题曰《五华会语》,一题曰《双玉会语》。其门人杜应奎又附以所记罗汝芳《论学编》
十六卷。明黎民表(约1549年前后在世)撰。黎民表,字惟敬,自号瑶石山人。从化(今属广东省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嘉靖十三年(1534年)举人,授翰林院孔目,历吏部司务,官至河南布政使参议。民表好读书,诗与
十二卷。清李慈铭(1830-1894)撰,王重民(1903-1995)辑。王重民原名鉴,字有三。直隶(今河北)高阳人。192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。后历任北京图书馆馆长等职。著有《国学论文索引》、《中
见《老子》。
二十三卷。清韩梦周(1730-1789)撰。韩梦周,潍县(今山东潍坊市)人,字公复,一字理堂。乾隆进士,官来安知县。是集中有文集十卷,外集一卷,诗集四卷,日记八卷。其中,文集凡诸序、论、传、说等各体毕
二曰:人主之言,不可不慎。高宗,天子也,即位谅闇,三年不言。卿大夫恐惧,患之。高宗乃言曰:“以余一人正四方,余唯恐言之不类也,兹故不言。”古之天子,其重言如此,故言无遗者。成王与唐叔虞燕居,援梧叶以为
五十六卷,清苏士俊纂修。苏士俊,字丛先,江南山阳(今江苏淮阴)人,保举,乾隆四年(1739)莅任南宁府知府。旧志创修于明嘉靖十七年(1538)郭楠,嘉靖四十三年(1564)知府方瑜续修,康熙十三年(1
十二卷。明朱衡(1512-1584)撰。朱衡字士南、惟平,万安(今属江西)人。学者。嘉靖进士。历官刑部主事,南京刑部尚书等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黄河决口,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,定议开新河,筑堤防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