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松历代财赋考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一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苏、松二郡(今江苏、上海一带)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,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。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,万历之后,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,长此以往,民困未苏,作者摘其大要,汇成此书。包括清世祖顺治、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,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。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。本书有清康熙刻本、江苏巡抚采进本。
见《巢氏诸病源候总论》。
一卷。清纪磊撰。此书是辨正九家易象之作。“九家易”,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中称《荀爽九家集注》,荟萃了汉晋诸儒以象说易的著作,诸如荀爽、京房、马融、郑玄、宋衷、虞翻、陆绩、姚信、翟子玄等。惜其书宋初散佚。
六十三卷。清吴中彦修,胡景桂纂。吴中彦,吴县人,曾任广平府知府。胡景桂,直隶永年(今河北永年县)人,光绪进士,曾任翰林院编修。广平县志,明成化年间知府秦民悦首修,其后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、清康熙
二卷。明薛蕙(1489-1541)撰。薛蕙,字君采,亳州(今安徽省亳县)人。正德九年(1514)(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为弘治甲戌,而实际应为正德甲戌)进士,授刑部主事,武宗南巡,薛蕙极力加以谏阻,武宗
九种,二十二卷。清贾臻(生卒年不详)撰辑。贾臻字运生,直隶故城(今属河北省)人。曾官翰林院编修、国史馆协修,后出任浙江知府、河南知府。丛书所收主要是贾臻撰辑著作,另有其父贾汝愚两种,其婶母卢碧筠一种。
一卷。宋王观撰。王观,字达叟,自号逐客,如皋(今江苏如皋县)人,一作高邮(今江苏高邮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曾任翰林学士,因宣仁太后认为其词以近猥亵,贬为江都县知县。其著作除《扬州芍药谱》外,还有词作《冠
一卷。清张沐撰。沐字仲诚,号起庵。河南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。顺治十五年(1658)进士。官至内黄县知县。著有《图书秘典溯流》、《史学钞》、《一隅解》、《道一录》、《学道六书》等。以大学古本通属经为一篇
①五卷。清赵士弘修,陈所性纂。赵士弘字毅可,河北永年县人,出身进士,顺治十五年(1658)任绛县知县。按旧志创于明嘉靖三十八邑人吉大来,万历三十三年知县黄维翰曾增修,二本久已失传。此书纂修时,仅得其残
八卷。美国洪士提反(生卒年不详)译。书前有光绪十二年(1887)序,由序中可知洪士提反为传教士,曾在烟台施医。此书译自英国思快尔《本草集注》,又参考西方人所撰述的中国本草诸书,编辑而成此书。卷一为药名
五本。不著作者姓名。此传奇共四十三出,写明正德、嘉靖间刑部员外郎林俊之事,虚实兼有。其情节大略是:林俊上疏请诛妖僧继晓,被革职,到扬州舅父王恕家中寄居。言吉交闻知林俊获罪,欲中断婚约,而其女如玉坚决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