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妇传
十五卷。清杨锡绂(1701-1768)撰。杨锡绂字方来,号兰畹,清江(今属广西)人。雍正五年(1727)进士,官至漕运总督。除本书外,尚著有《四知堂文集》等。《节妇传》记述清朝前期节妇烈女的事迹,立传人物均系作者耳闻目睹,而不及史乘记载,故范围有限,未能赅备。又每得一人,即为续刊,版本亦显凌乱。《四库全书》列于存目。
十五卷。清杨锡绂(1701-1768)撰。杨锡绂字方来,号兰畹,清江(今属广西)人。雍正五年(1727)进士,官至漕运总督。除本书外,尚著有《四知堂文集》等。《节妇传》记述清朝前期节妇烈女的事迹,立传人物均系作者耳闻目睹,而不及史乘记载,故范围有限,未能赅备。又每得一人,即为续刊,版本亦显凌乱。《四库全书》列于存目。
十八卷。清方登峄(约1698年前后在世)、方式济(约1723年前后)、方观承(1698-1768)三代人合撰。方登峄,字凫宗,号屏垢,安徽桐城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贡生,官至工部主事,为戴名世所
《回溪医案》一卷,《慎疾刍言》一卷。清徐大椿(详见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)撰。《回溪医案》成于乾隆二十四年(1759)。共载内科医案三十二条、妇科医案四条、外科医案十二条,共列五十五证,每证间有兼收数案
三十一卷。清爱新觉罗·弘历(详见《钦定诗义折中》)敕编。乾隆二年(1737),弘历特诏翰林詹事六科十三道诸臣轮奏讲义。或标举经文,下列先儒义疏,阐明其理蕴;或节取史事,下列先儒评语,辨析其得失。大略如
十九卷。清李德溥修,方骏谟纂。李德溥,字伯泉,号湘浦,河南监漳人。咸丰八年(1858)举人,同治四年进士,九年知宿迁县事,十一年复任。著有《蛾木斋诗文集》、《宦海一勺》等。方骏谟,字元徵,一字耐余,清
一卷。清罗士琳(详见《四元玉鉴细草》)撰。《三角和较算例》写于1840年,是罗士琳以天元术演三角形解法的研究成果。全书共有三部分,分为三“例”,每例八题,每题四术,共二十四题九十六术,各术均以天元一术
三卷。明陈霆(约515年前后在世)撰。陈霆字声伯,浙江德清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。授刑科给事中。著有《唐余纪传》等,是书杂论唐宋以来诗句工拙,以论明诗为多。如论古人做诗,用事当如水中著盐,寓意
八卷首一卷。清刘业勤修,凌鱼纂,李华国重订。刘业勤字诚基,号柴峰,广西贵平人,拔贡,知县,乾隆四十年(1775)任。凌鱼,参见《番禺县志》。李华国,黔西州人,举人,知事,乾隆四十六年(1781)任。旧
四十卷。清黄承增编辑。黄承增生卒年及事迹不详,清嘉庆年间在世,安徽歙县人,与《虞初新志》编撰者张潮同乡。自序中说:“邑人张潮所辑《虞初新志》仅就同时诸家手授抄本,搜罗未广。百余年来,前人全集既多刊行,
一卷。梁周兴嗣撰。周氏生平著述,见《敦煌写本真草千字文》。此卷首尾均泐,见存之文,自“匡合”字起,至“九州”字止,正文全用篆字,旁有楷书释文似为初学而设。其文辞与通行之周书无殊,惟书艺未精,篆法间违绳
十卷。清瞿云魁纂修。瞿云魁,顺天(今北京市)人,乾隆五十七年(1791)任知县。旧志修于清康熙间县令高首标,至乾隆十年(1745)县令卫飏骏第二次复修,当志告成时,卫飏骏离任,未及付剞劂,遂手录一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