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一卷。清末蒋斧、罗振玉合撰。罗振玉等曾编辑《敦煌石室遗书》,收录敦煌鸣沙山石室里发现的唐人手写的古籍,或是不同古籍传本,或是久佚之书,共十三种。每种书都录文排印,并附辑者或蒋斧的考证和校记。《老子化
见《神农本草经疏》。
一卷。明王世懋(详见《经子臆解》条)撰。此书乃是王世懋考证之文。书虽以《读史订疑》为名,而所言未必皆为史事。事实上,此书内容涉及考证方志、杂史、农家类事诸方面,应属笔记之流。如“鸿胪涧昆山龙鱼水”条,
十五卷。清孙诒让(1848-1908)撰。诒让一生著述颇富,曾著《周礼正义》、《墨子间诂》、《契文举例》、《名原》、《古籀馀论》、《尚书骈枝》、《周书斟补》等。《墨子间诂》是孙诒让在前代及同辈十余位清
见《疑狱集》。
十八卷。宋陈言(1131-1189)撰。陈言,字无择,南宋初青田(今属浙江省)人,精于方脉之学。此书成于南宋淳熙元年(1174),原题《三因极一病源论粹》,后改此名,简称《三因方》。所谓三因,即内因,
一卷。清顺治十二年(1655)世祖章皇帝撰。世祖以勋臣谭泰、石汉、大学士陈名夏等先后以骄怙伏法,乃推论古今之奸臣恶迹,以训诫群臣,俾其知炯鉴,故撰成本书。全书共八篇,即《植党》、《好名》、《营私》、《
二十二卷。清沈家本撰。沈家本,见前条。是书前有沈家本自序,叙述编次原委。其卷一为总述目录,卷二为盗律、有韧略、恐猖、和买卖人、持质、受所监、受财枉法、贼伤等,卷三为贼律一,有大逆无道等,卷四为贼律二,
二卷。清代李塨《1657-1733)撰。此书摘录作者与朋友之间答问辨论的内容,来进一步阐发自己“为学”的宗旨,并补充作者所撰《大学辨业》、《圣经学规纂》所“意未尽”的内容。其宗旨仍是“大学”之道,“明
十六卷。《后集》十三卷。附《花果会唱和诗》一卷,《赠言集》四卷。清梅清(1623-1697)撰。梅清生平详见《瞿山诗略》(辞目)。是集分为前、后二集。前集十六卷。包括《乐府》、《乐家园草》、《新田集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