绥边纪略
不分卷。清史致康撰。史致康,字叔平,顺天宛平(今属北京丰台)人,生卒年不详。历任四川珙县、仁寿、成都等县知县,后擢为同知,兼署嘉定府事。此书叙史致康办议边务情况。史氏认为,办理“夷务”为政在人,编联保甲是最重要的措施。故其所至皆以编联保甲、厘定条教为急,继之以添修碉寨,联各地弁兵团勇,以兵勇著声威,剿而后抚,以此来勘定边患,并收正人心,端风俗之效。是书为史氏历年公牍,汇辑成篇。有刻本行于世。
不分卷。清史致康撰。史致康,字叔平,顺天宛平(今属北京丰台)人,生卒年不详。历任四川珙县、仁寿、成都等县知县,后擢为同知,兼署嘉定府事。此书叙史致康办议边务情况。史氏认为,办理“夷务”为政在人,编联保甲是最重要的措施。故其所至皆以编联保甲、厘定条教为急,继之以添修碉寨,联各地弁兵团勇,以兵勇著声威,剿而后抚,以此来勘定边患,并收正人心,端风俗之效。是书为史氏历年公牍,汇辑成篇。有刻本行于世。
一卷。英国舍白辣(生卒年不详)撰,英国秀耀春(1856-1900)口译,赵元益(生卒年不详)笔述。舍白辣生平事迹不详。秀耀春又名詹姆斯、费·休伯蒂。英国浸礼会教士。1883年来华,在山东青州传教,后来
一卷。明唐枢(见《易修墨守》)撰。作者认为,论《春秋》不当以褒贬看圣人,而应只录其事实,使人自见是非。对前人所谓《春秋》“字字有褒贬”之说有所矫正。今有《木钟台全集再集》本。
十二卷。清褚廷璋(约1779前后在世)撰。褚廷璋字左莪,号筠心。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,生卒年未详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召试,赐内阁中书。二十八年(1763)进士。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,降六品衔,乞归
八卷。清胡翘元撰。翘元字澹园,江西南昌人。胡氏易学兼涉汉儒宋儒,而不囿于一家。此书卷首列蔡文恭给胡氏的手书,称:“即之卦以观变,颇用易象正,而兼古义之伏卦互卦约象诸例”。蔡氏以胡氏之易学与黄漳浦、何元
一卷。宋周必大(详见《玉堂杂记》)撰。唐昌观玉蕊花,盛传唐代,一直流传下来。宋祁怀疑唐昌观玉蕊花就是琼花,黄庭坚认为是玚花。周氏认为宋、黄二人的看法都不对,因此,以自己所亲眼见的唐昌观玉蕊花为据写成是
见《十二楼》。
一卷。清章学诚撰。此书是作者在阅读唐、宋、明人文集时,随笔记录其中主要史事而成的札记,以供查检引用。作者在札记中直接摘录的大约一百一十余种原文前后,没有案语和论述,但总集及后半部分涉及唐宋短文、清代儒
四卷。清郑珍(详见《仪礼私笺》)撰。此书系汇辑诸书所载东汉经学家郑玄有关资料,加以考证而成。分为传注、年谱、书目、弟子四目,有黄彭年序,复于“传注”补正十七事,“书目”补正五事。“弟子目”补正二事。此
二十卷。明韩邦奇(1479-1555)撰。邦奇字汝节、苑洛,朝邑(今陕西大荔)人。是书首取《律吕新书》为之直解,凡二卷。前有邦奇自序,后有卫淮序。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。其于律吕之原,较明人所得为密
十八卷。清末民国初沈家本(1840-1913)撰。家本字子惇,号寄簃,归安(今浙江湖州市)人。光绪九年(1883)进士,官法部右侍郎。资政院副总裁。平生致力于法律之学,著述亦多。又博览群书,于经史小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