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公处分则例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四卷。不著编辑人名氏,也无著成年月。根据书的内容,可以断定为道光时所修。其卷一为公式,卷二为选举、考劾、限期、封荫、文移、营私、仓库、俸饷、户口、恤赏承催解支、灾赈、本章,卷三为祀典、仪式、印信、考试、军政、营伍、禁卫、军器、火禁、缉捕、杂犯,卷四为缉逃、旷职、服色、营造、审断、刑狱、赌博、犯赃、窃盗各类。是书专载对王公国戚的的处分则例,还包括了道光前的一些谕旨,可供参考。有官刊本。
一卷。不著作者,明陶宗仪订。陶宗仪字九成,号南村,著有《辍耕录》、《书史会要》、《南村诗集》等。《三坟书》相传为古代易名的名称,久佚,其书名见于《左传》及《尚书序》中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谓:“是能读
一名《卮辞》。一卷。明王祎(详见《大事记续编》条)撰。此书书首有王祎自序。序中说:“至正戊戌(1358)之岁,自秋徂冬,予挈家避兵县南,往来凤林香溪之间,朋友离散,又绝无书可观,心邑郁不自聊,间因追忆
三十二卷。明刘若金(生卒年不详)撰。刘若金,字云密,潜江(今属湖北省)人。天启乙丑(1625)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。崇祯中乞病归里,隐居志医。此书成于清康熙三十九年(1700)。作者广集诸家之说,加上自
九卷。清张成孙(生卒年不详)撰。成孙字彦惟,武进(今属江苏)人,张惠言之子。是书本惠言手创,书未成而惠言卒,成孙承其父业补撰而成。参见《谐声谱》。原书五十卷,今本九卷,乃是由龙启瑞所节录者。启瑞子继栋
一卷。明朱子素撰。朱子素,字九初,江苏嘉定(今上海市嘉定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明诸生,明亡后应贡不仕,隐居授徒。著有《吴疁文献》等书。《东塘日札》记弘光元年(1645年)清军破南京后,进兵嘉定诸县,下剃
十二卷。清李求龄撰。李求龄字彭山,浙江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曾受业陆陇其之门,以理学自任。是书卷首有窦光鼐序及其子壘芝跋。跋云“日孜录者,仿困勉而为谦词也”。书的大旨以《四书大全》为主,附以《朱子蒙存
十三卷。宋刘安世撰。刘安世(1048-1125),北宋大名(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)人。字器之,世称元城先生。熙宁进士。历任左谏议大夫、宝文阁侍制。刘安世为人忠孝正直,弹击权贵,尽言不讳且语辞激切,被称为
一卷。附问答一卷。明朱斯行撰。斯行字道之,署籍西陵(今湖北黄冈县西北)。是书以禅理说经,慧舌澜翻,时生妙悟。其中有说理极精,足以补旧训之不及。如解“格物”,谓“格训至,亦有潜孚之意。如远人格,君心格,
十四卷。明王思义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思义著有《宋史纂要》。此书采摘子史中的故事,分类编排成书。全书分十五门。所引故事,多不注明出自何处。而且书中舛误之处亦颇多。如雪门,收绛雪丹事,已是不伦不类,又将张
不分卷。清凌曙撰。凌曙字晓楼,江苏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是书论礼者居大半,对四书中汉说当从者数十事加以推广,捃摭经传,极其繁博,而意主审慎,不欲多所辨难。是书不及人物、舆地。书中释“菉竹”,据《韩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