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卷。明刘元卿(1544-1609)撰。刘元卿字调父,初号旋字,改号泸潇,安福(今属江西)人。隆庆举人。会试对策,极陈时弊,主考官不敢录取。归师同邑刘阳,遂绝意科名。后召为国子博士,擢礼部主事。未几,
二种二卷。清阮福撰。阮福字小芸,江苏仪征人,阮元之子,曾任甘平凉府知府、湖北宜昌府知府。是书二种为《文笔考》、《滇南古金石录》。前者乃阮元官任广东时,以“文笔”策问学海堂诸生,而命阮福先对答,阮福考据
三百十一卷,民国福建通志局纂修。福建省自宋梁克家《三山志》后,记舆地者,不下数十家。惟明黄仲昭《八闽通志》颇称善本。民国初年,国会建议中央政府督各省修志。闽省当局因设通志局,主持重修通志。几经努力,终
不分卷。清未著撰人。作者生平不详。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(1644年),唐王在福州即位,改元隆武,止于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闰六月。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,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,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
五十二卷。清李有棠(生平事迹详见《辽史纪事本末》)撰。此书和《辽史纪事本末》是姊妹篇。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,正文载取《金史》重大政治、军事事件,记述其始末;考异以小注的形式,勾稽群书,考其异同,以便观览
六卷。清强汝询撰。汝询,字荛叔,江苏溧阳(今江苏溧阳县境内)人,生卒年不详。咸丰年间(1851-1861)举人,曾任赣榆教谕。这本书共有六卷,其卷一为《易经》、卷二为《书经》、卷三为《诗经》、卷四为《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①四卷,清刘坛纂修。刘坛,曾任崇宁县知县。《崇宁县志》嘉庆二十一年(1816)刻本,此志列图,城皇庙、吕祖祠并载。坛庙、祀典、祭品、仪注、祝文、乐章均载《大清会典》。轻重倒置,大率如此。其志风俗,末有
一卷。清末刘光撰。刘光,湖北大冶人。刘氏此书,书首有光绪三十三年(1908)自序,称“观今所仿行东西各政,……无一不在是书(指《周官》一书)中。爰逐条对举,以见我中国圣人,早具先见之明,为先路之导。”
十卷。清胡在用撰。在用乃永年(今河北永年县)人,生卒年不详。乾隆元年(1736)进士,官至湖北松滋县知县。该书名为“说注”,本是四书讲章,但于四书义理亦有所发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