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襄懋奏议
二十卷。毛伯温撰。毛伯温,明代吉水(今江西省吉水)人。字汝万,正德戊辰(1508)进士,官至佥都御史,巡抚宁夏、山西、顺天,晋工部尚书,改兵部尚书,天启(1621-1627)初,追谥襄懋。《毛襄懋奏议》乃其历任奏疏,以一官为一集,共有台中、抚台、内台、总边、宫宾、平南、总宪、枢垣八集,其筹边诸议,颇详晰当时利弊。
二十卷。毛伯温撰。毛伯温,明代吉水(今江西省吉水)人。字汝万,正德戊辰(1508)进士,官至佥都御史,巡抚宁夏、山西、顺天,晋工部尚书,改兵部尚书,天启(1621-1627)初,追谥襄懋。《毛襄懋奏议》乃其历任奏疏,以一官为一集,共有台中、抚台、内台、总边、宫宾、平南、总宪、枢垣八集,其筹边诸议,颇详晰当时利弊。
一卷。明崔铣(1478-1541)撰。铣字子钟,号后渠,河南安阳人。明经学家,其学以程、朱为宗。著有《读易余言》、《中庸凡》、《程志》、《皇明理学名臣言行录》、《崔后渠集》等。是书先全文后通释。文遵古
六卷。文钞四卷。清戴均衡(1814-1855)撰。戴均衡字存庄,号蓉洲,安徽桐城人。少嗜学,性颖悟,年二十余,即刊行《蓉洲初稿》,人称异才。后读方植之著作,慕而执弟于礼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)举人。
①十四卷。清岳之岭修,徐继曾纂。岳之岭字尹瞻,河北保定人,贡生,康熙十一年(1672)任长清知县。徐继曾字兆孟,邑人,顺治十一年(1654)拔贡。长清县志创修于明万历邑侯李宗延,此志为二修。岳之岭掌长
一卷。清陆秉笏(生卒年不详)撰。秉笏字长卿,号葵沾,上海人。乾隆六年(1741年)举人。乾隆间有诏,凡明末殉节诸臣及为流寇所逼而殉者,皆得分别予谥,并敕撰《胜朝殉节诸臣录》以记之。秉笏即抄录松江府属予
一卷。辑佚书,魏何晏撰,清马国翰辑。何晏崇虚无,尚清谈,官至尚书。其《易》注多不足取,管辂称何晏《易》注美而多伪,甚是。今存玉函山房本。
一卷。清孙葆璜撰。葆璜字仰屾,原名衍庆,字柳君,浙江归安(今吴兴)人。此书总例二十二条,凡例二十五条。“故”是“诂”的意思,由今言而通古义,所以称“十三经音义故”。总例大致分为“字体”和“音义”。字体
五卷。英国人李提摩太(1845-1919)撰。李提摩太是英国浸礼教派传教士,1870年来到中国,在山东传教,曾发起中国妇女反对缠足运动。甲午中日战争期间,给张之洞出谋献策,为缔结和约从中斡旋。晚年写成
二卷。清王钱撰。王鑨字子陶,号大愚,孟津(今属河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清初曾任昆山知县,康熙三年任提督学院,年六十五卒于家。著有诗文集《大愚集》及《红药坛》(已佚)、《司马衫》(已佚)、《秋虎丘》、《双
十卷。明张诩(1455-1514)撰。张翊,字廷实,南海(今属广东)人,成化二十年(1484)进士,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。著有《白沙遗言》(已著录)、《东所文集》等。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。
一卷。清胡常德(生卒年不详)撰。常德字少芸,松江府娄县(今上海市松江县)优贡生,读书于学古堂。是书为胡氏读《说文》笔记,共15则。其中多非难段注,非但不能切中要害,反而暴露自身学无根底。是书有光绪间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