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谷遗稿
一卷。明陆俸(约1522前后在世)撰。陆俸,字天爵,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历为刑部郎中,持法不避权要,以谏南巡被杖,出为宝庆知府,有惠政。弃官归隐桃坞,种橘自资。著有《桃谷遗稿》一卷,流传后世。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,然亦时露风格,有清新之作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一卷。明陆俸(约1522前后在世)撰。陆俸,字天爵,吴县(今江苏吴县)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正德六年(1511)进士,历为刑部郎中,持法不避权要,以谏南巡被杖,出为宝庆知府,有惠政。弃官归隐桃坞,种橘自资。著有《桃谷遗稿》一卷,流传后世。其诗文虽多数是应酬牵率之作,然亦时露风格,有清新之作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四卷。清胡敬(1769-1845)撰。胡敬字以庄,号书农,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。少以《水仙花赋》、《阑干赋》受知於阮元。嘉庆十年(1805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。历充武英殿、文颖馆纂修官,《全唐文》、
四卷。宋林希逸(详见《考工记解》)撰。《老子口义》又称《道德真经口义》。此书成于景定辛酉年(1261)。焦竑《国史志》著录林希逸《老子口义》四卷,即上两卷为《道经》,下两卷为《德经》。《述古堂书目》著
五卷。明杨慎撰。杨慎事迹见“俗言”。是书专收古文或体及冷僻不常见之字,以平水韵编次,各注明出处。收罗甚为丰富,然冗杂繁冗,考证亦未精确。有《升庵杂刻》本。
见《皇明世法录》。
十卷。附吏部大小九卿科道访单一卷。明佚名撰。是书辑天启七年(1627)十月十五日至崇祯元年(1628)三月十一日邸报。关于弹劾客魏逆党之奏疏题本,逐日编载。自崇祯即位,朝政一新,有些魏党余孽为求免祸,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主于静悟,以读书为粗迹”的观点,摘取朱熹读书章程等内容来批驳,旨在反对忽视读书这一环节的治学方法。
不分卷。清周家齐编。周家齐详见光绪《高唐州志》。周家齐掌高唐州后,奉学部令,命撰乡土志,以供州历史、地理教材之参考。家齐乃将原所搜辑修志资料,择其重要而按学部所颁门类,纂成乡土志。《高唐州乡土志》光绪
二十八卷。清韩菼(1637-1704)撰。韩菼,字元少,号慕庐,江苏长洲(今南京)人。康熙十二年(1673)进士第一,由修撰官至礼部尚书。为官持论公允,不以利害、福祸左右其作为;天性恬旷,雅爱山水,暇
一百二十卷,续志四卷。清陆心源撰。陆心源(1834-1894),字刚父,又字刚甫,号存斋,晚称潜园老人,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清末四大藏书家之一。其家道殷富,本人亦博学多识,平生广搜珍藉异本,藏书总数
一卷。清潘继善(生卒年不详)撰。潘继善号本庵,婺源(今安徽婺源)人。是书首先列举律吕损益上下相通之法,其次列正半变半诸律长短之法,再次列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,最后列黄宫七管至应宫七管十二图,即《律吕新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