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分卷。清刘霁先(详见《字湖轩左纬》)撰。此书附刻于《字湖轩左纬》之后,不分卷,大体上取《左传》事类,就其文辞排比成对偶之文。其中隐公四条,桓公九条,庄公十一条,闵公四条,僖公二十一条,文公十一条,宣
二十二卷。旧本亦题明詹淮(见《性理综要》)、陈仁锡(见《性理综要》)同编。但核检其文,与《性理综要》相同。原因是书坊商以原刻常见,故改为新名以求快售。实为一书,非为两本。
见《文通》。
一卷。明李肇亨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肇亨字会泰,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本书所录古今妇女双名共六十七人。书中自序谓王元美《弇卅卮言》、张睿父《琅琊代醉编》、陈无功《析醉漫录》中皆有所载,而彼此未备,暇日偶有
一卷。意大利艾儒略(?-1649)撰。艾儒略字思及,耶稣会士,1610年抵澳门,在该地教数学,数年后到北京、上海,扬州等地传教,1625年艾儒略应邀赴福州传教,1638年因另一修道会一些成员的轻率行为
一卷。明王与允(?-1644)撰。王与允,一名与胤,字百斯,山东新城(今淄博)人,王象晋之子,生年不详。崇祯元年(1628)进士。官至湖广道监察御史。以劾总兵邓玘,降补光禄寺署正。明亡,同妻子于氏、子
不分卷。清牟庭撰。庭初名廷相,字默人,山东栖霞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乾隆六十年(1795)优贡,官观城县教谕。该书大旨以为鲁申培受业荀卿门浮丘伯,齐辕固、燕韩婴非别有师授,各就鲁诗自推其意,最后赵人毛苌托名
见《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》。
一卷。清崔述((1740-1816)撰。述字武承,号东壁,直隶大名(今河北大名)人。中乾隆二十五年(1760)副榜。曾为罗源、上杭县知县。是书首论后儒格物穷理之说不如圣人言学之善,次释《论语》之要义、
八卷。清刘云份(生卒年不详)编纂。刘云份淮阴(今江苏淮阴县)人。此集为唐诗合集。共八卷。集前,有康熙四十二年(1703)李翰照序。据称刘云份曾有《十三唐人诗》,又辑为此本。此集专选唐代诗人中刘姓八家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