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卷。唐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道宣于贞观八年(634),在修治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的同时,并开始了对《四分律合注戒本疏》的著述工作,终使两书于同年面世。本疏修成时为三卷,永徽二年(
一百卷。明臧懋循(约1595年前后在世)编辑。臧懋循字晋叔,长兴(今属浙江省)人。万历八年(1580)进士,官荆州府教授,南国子监博士,以沉湎游赏诗酒罢归。辑有《古诗所》、《唐诗所》、著有《负抱堂集》
一卷。吴秦菁(生卒年不详)撰。关于秦菁的事迹,已无从确考。据《隋书·经籍志》杂家时务论下记载:“梁有秦子三卷,吴秦菁撰,亡。”《旧唐书》沿袭隋说。唐马总《意林》云《秦子》二卷,可能唐人所见已非原书,抑
一卷。清江忠源(1812-1854)撰。江忠源字常孺,号岷樵。湖南新宁人。举人出身。道光二十七年(1847)率新宁团练镇压雷再浩起义,授知县。咸丰元年(1851)在赛尚阿部下当差,次年在桂林城外与太平
十卷。唐代释吉藏撰。吉藏生平事迹详见《华严经游意》辞条。《大品经义疏》作于隋开皇十五年(595)。卷八末载有日本人珍海题记,卷十末载有日本人佚名题记。卷一为玄义,以十门分别。一释经题,二序说经意、三明
一卷。清不著撰人名氏。是书所记,与《辛丑纪闻》略同,恐系一书而传抄为二者。《哭庙纪略》有嘉庆二十四年(1819)白鹿山房刊刻《丛刻三种》本,商务印书馆《痛史》铅印本。
三十二卷。清徐华岳撰。华岳吴县(今江苏苏州市)人,嘉庆二年(1997年)进士。本书卷首有撰者自序。全录毛传郑笺,而节录孔颖达《正义》。齐、鲁、韩三家,见于宋王应麟《诗考》及他书者,亦全录之,附于传笺之
二卷。清茹敦和撰。此书只释一字一物,然皆旁征博引。书中取异卦同辞者,比物连类,以相证引,考证颇精。其以群经之义以释易,或以为其借易以通群书之义也。其精要处在于不拾汉人牙慧,精者取之,驳者弃之。此书经李
①十六卷,清高植纂修,沈锡三续修,罗为孝续纂。高植,字槐堂,浙江武康县人,乾隆十四年(1749)进士,十六年(1751)任德化县知县。官至松江府同知。沈锡三,浙江德清人,乾隆四十年(1775)任德化知
二卷。元艾性夫(约1279年前后在世)撰。艾性夫字天谓,号孤山,临川(今江西抚州)人,生卒年不详。与兄艾叔可、艾宪同有诗名,时称“抚州三艾”。入元,为江浙儒学提举。著有《剩语》、《孤山晚稿》。此集为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