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卷,清朱云锦撰。朱云锦,字絅斋,直隶永清县(今属河北省)人。乾隆五十四年(1789)举人,嘉庆二十二年(1817)游幕河南,笔录其见闻,纂成书。全书分上下二卷,上卷分圣驾巡幸中州恭纪,田赋说,耗羡章
一卷。此书无撰人姓氏,仅存《燕义》第四十七,一卷。其编次首为《记文》、次录《正义》,再次《通论》,后录《余论》。大抵皆录宋元诸儒之说而证释,其自叙所见,则加“按”字,至清代诸儒之说,均未入录。且书内钩
见《飞花咏》。
四卷。明俞邦时(生卒年不详)撰。俞邦时号敬轩,新昌(今属浙江)人。此书名曰“一书”,其意是以“一”为本。第一卷曰《元卷》,又分为《一元》、《两仪》、《三才》、《四象》。第二卷曰《副卷》,又分为《一天》
八卷。续录 三卷。清端方编撰。端方(1861-1911),字午桥,满洲镶白旗人。光绪八年举人,官至直隶、两江总督。笃嗜金石书画,海内孤本精拓,宋元明以来的名迹,广为收藏。“丰碑断碣,辇至京邸,庋廊庑几
无卷数。清卢文弨(1717-1796)撰,卢文弨生平事迹详见《抱经堂文集》条。《群书拾补》是《抱经堂丛书》中的一部,是一部考证、校订古籍的著作。考订的内容包括:《五经正义表》、《易经注疏》、《周易略例
四卷。《诗余》二卷。《词余》一卷。清顾夔(约1841前后在世)撰。顾夔初名恒,字荃士,号卿裳。生卒里贯均不详。道光六年(1826)进士,改翰林院庶吉士,山西灵和县知县。其诗文风清雅。此集共诗四卷。卷一
十二卷。明刘元卿(1544-1609)撰。刘元卿,字调父,号旋宇,(江西省安福县)人。刘元卿于隆庆四年(1570)举于乡,会试时极陈时弊,主考者不敢录取。后,元卿遂绝意于科名。经人累荐,后召为国子博士
三十七卷。清陆陇其(1630-1692)撰。陇其初名龙其,字稼书,清理学家,浙江平湖人。康熙九年(1670)进士,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。推崇程(颢、颐)、朱(熹),力辟阳明,力图挽回王学之害。著有《四书
一卷。元彭天锡(生卒年不详)撰。彭天锡,字仁仲。湖州(今浙江吴兴县)人,生平无考。《政刑类要》主要记述作者生活的时代各种不同的法令,文字简明通俗。《政刑类要》有《永乐大典》本,清代时被列入《四库全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