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卷。不著撰人名氏,也无年月。但从《吏部铨选则例》纂修过程来看,即知本书是锡珍等奉敕纂修的八十七卷书的一部分,成于光绪十一年(1885)。书中所记本应都是文官守制、终养、出继、入籍、更名、复姓等事,但
一卷。无撰述人姓名。此书只录《尧典》、《舜典》、《大禹谟》、《皋陶谟》、《益稷》五篇,又删去了一大半经文,也不引训诂,可是此书释义却严谨认真、一丝不苟。如此书认为《尧典》中“钦明”等十八字,是总括帝尧
见《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》。
① 十四卷。清惠士奇(1672-1741)撰。惠士奇字天牧、仲儒,晚号半农居士,人称红豆先生,江苏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康熙间进士,康、雍、乾间历仕。早年兼治经史,晚年尤邃经学。任广东学正,倡导经学,
一卷。清龚守正(见《自述年谱》)撰。该书记其家史,自先世谱牒,直至伯叔兄弟,旁及姻戚,中纪本身仕官经历。书中间涉神怪。现有石印本。
见《薛氏医案》。
十六卷。明叶良佩撰。良佩字敬之,台州太平(今浙江温岭)人。嘉靖二年(1523)进士,官至刑部郎中。该书用王弼本,采辑古今易说,从子夏传到元代龙仁夫,共一百七十七家。或自抒己见,则用“测日”标明,附于旧
三卷。美国狄考文(详见《形学备旨》)与清邹立文(详见《形学备旨》)同撰。这是为当时各处学堂编撰的笔算启蒙课本,全书条理清楚,语言浅近,设有诸多算题,采用阿拉伯数码字和现行加减号,分数记法也同现在一样,
一卷。明郭子章(详见《衣生易解》)撰。是书专门记载剑事。书前有自序一篇。正文分为上、下两篇。上篇记载各种剑的实物情况。下篇记载关于各种剑的寓言。如《庄子》中所谓天子剑、诸侯剑之类。可以说是对剑器记载比
不分卷。清陈法撰。陈法,字定斋,贵州人。康熙五十二年(1713)进士。改翰林院庶吉士。散馆授检讨。五十六年(1717)充顺天府乡试同考官,五十九年(1720)充会试同考官。雍正初特旨举翰林才堪部务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