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隐集
十卷。明陈衡(约1431前后在世)撰。陈衡,字克平,淳安(今浙江淳安县)人。明永乐十五年(1417)举人,官亳州学正。著有《半隐集》。是集凡十卷。其中序四卷,记一卷,说一卷,诗四卷,末附杂文及陈衡外甥方汉所撰《陈衡行状》。今欢其集,陈衡诗文皆未能入流,与明初方家不能比肩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十卷。明陈衡(约1431前后在世)撰。陈衡,字克平,淳安(今浙江淳安县)人。明永乐十五年(1417)举人,官亳州学正。著有《半隐集》。是集凡十卷。其中序四卷,记一卷,说一卷,诗四卷,末附杂文及陈衡外甥方汉所撰《陈衡行状》。今欢其集,陈衡诗文皆未能入流,与明初方家不能比肩。是集收入《四库全书·存目》。
三十八卷。清周大璋(1671-1737)撰。大璋字聘侯,桐城(今安徽桐城)人,雍正二年(1724)五十四岁成进士,授湖南龙阳县。后因年老请改教职,选华亭教谕。生平湛深经术,尤工《左氏春秋》,贯穿融会,
四卷。明朱载堉(见《乐律全书》)撰。是书扫除古法,独出新意。朱载堉认为《史记》称黄钟八寸十分一,约十分为寸。《管子称九九以是生黄钟,约以九分为寸。从汉代京房、刘歆开始以九寸为九十分,以空围相乘得八百一
三卷。今人汪柏年撰。汪柏年字青在,浙江省桐乡人。是书卷首有无锡钱基博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序,谓“汪生青在从余受《诗》、古文辞,而经学则得法于吴县曹叔彦太史、余杭章太炎先生。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
十种,十一卷。明曹端(1376-1434)撰。曹端字正夫,学者尊称月川先生,渑池(今属河南)人。永乐年间举人,曾任霍州学正。笃志性理,学宗朱熹,提出“理驭气”说,主张“事事都于心上做工夫”。尝云学者须
四卷。清凌堃撰。此书仅取乾、姤、同人、履四卦加以解释。每卦又分六十四卦,各用四言或五言、七言韵语说明。措词古奥,艰深晦涩,只是焦延寿《易林》摹仿而已。其后人曾有为其作注者。有《传经堂丛书》本。
不分卷。清缪阗(生平事迹见《律吕通今图说》条)撰。此书以花甲音调与河洛卦爻衍为定程六十格,又取叶怀庭《纳书楹谱》或一二曲或六七曲为式。自谓列声律之阴阳,分别时日之宜忌,以资利用。其凡例云:俞荣宽据理以
八卷,明马协修,吴瑞登纂。马协,字寅所,陕西同州人,举人,曾任辰州府知府。吴瑞登,字云卿,江苏武进人,曾任辰州通判。《辰州府志》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刻本,共八卷。无凡例,卷端仅钱春、吴瑞登两序以
二十卷。清黄宗汉等撰。黄宗汉(?-1864),福建晋江人。道光进士。官至甘肃布政使、云南浙江巡抚、四川总督。是书共分三编:原编八卷、续编四卷,为黄宗汉辑撰。新编八卷,为马新贻撰。马新贻,山东荷泽县人。
四卷。清汪景望著。汪景望字企山,宜兴人。嘉庆九年(1804)举人,曾官太平教谕,工草书,治经深于易。此书据《宜荆县志》原为九卷,今只有上下经,而无系辞以下各篇。其阐释卦象主要以十翼为归依,有如下四法。
二十八卷首一卷,清易绍德、王永贞修,封祝唐、黄玉年纂。易绍德,字筱川,湖北汉阳人,监生,光绪十九年(1893)任容县知县,二十二年(1896)卒于任所。王永贞,字固亭,陕西城固县人,举人,光绪二十三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