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昌县志
十四卷,清陈志仪纂修。陈志仪(参见《顺德县志》),乾隆十八年(1753)县令。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(1686),县令张进贤,析郡志为县志。六十一年(1722)县令续修,增补职官选举。乾隆十八(1753)年县令陈志仪,慨旧志其间事迹多有所遗,评论未尽,一邑之文,经制仪具其半,章程略缺,文献不足征,乃重加续修。增六十多年史事,志成。《保昌县志》乾隆十八年(1753)刻本。此志根据旧志考订增补,较为详备。
十四卷,清陈志仪纂修。陈志仪(参见《顺德县志》),乾隆十八年(1753)县令。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(1686),县令张进贤,析郡志为县志。六十一年(1722)县令续修,增补职官选举。乾隆十八(1753)年县令陈志仪,慨旧志其间事迹多有所遗,评论未尽,一邑之文,经制仪具其半,章程略缺,文献不足征,乃重加续修。增六十多年史事,志成。《保昌县志》乾隆十八年(1753)刻本。此志根据旧志考订增补,较为详备。
清陈寅清撰。陈演清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见《庄氏史案》。
一卷,《辨疑标目》一卷。清周世樟(详见《五经类编》)撰。此书辨析经义讹误,阐述作者的治经之论。但是所举“承讹”诸条,大都是普通作文的常见病。其中间或也有一些新颖见解,如《史记·吴世家》所载“泰伯卒,无
十二卷 此书为清高宗弘历御批《资治通鉴》,凡七百九十八条,由大学士刘统勋等人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7年)编次而成。弘历所批,大抵撰者占十分之三,改佥者占十分之七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著录此书时以为:“论世
十二卷。清吴荃撰。吴荃字荪右,江苏丹阳人,诸生。本书前有刘梅序,又有吴荃自序和凡例。本书每篇都有纲领,各段都有节目,在注解之外分标全旨合参析讲等名,其体例是仿效举业家《四书讲义》之体。卷首附有《禹贡正
八卷。清胡时忠撰。胡时忠原名时亨,字慎三,无锡(今属江苏)人。明崇祯时举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本书主要记载孔府祀典之事,先列位次,而对儒家圣贤各予著录,第八卷为考证辩论之词,共十五篇。《四库全书》列于存目。
二卷。清史白(详见《复堂杂说》)撰。《竹村杂记》是史白的一部杂说之作,与《复堂杂说》内容相似,只是条目稍多。此书主要是考证历史事实、历史事件等内容,如“黄池之会”。有可取之处,但也存在牵强附会等不足之
四十卷。清黄钰纂修。黄钰,乾隆年间任萧山县知县。按萧山县志,明朝弘治、正德、嘉靖、万历年间均有修纂。今流传甚少。清康熙年间又有三修。黄钰莅任后,见邑志自康熙三十二年刘严重修后,又五十多年未修,这其间赋
无卷数。清王源(1648-1710)撰。王源字昆绳,号或庵,大兴(今属北京)人。早年任侠,喜谈王霸、兵略及前代典章制度,曾从魏禧学古文,认为“《左》、《史》、昌黎之外,无足重者”,后参与修《明史》,撰
二卷。清孙经世(详见《惕斋经说》)撰。本书卷一为《周礼》,共九十八条,卷二为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,共一百六十一条。大体上是对或字、借字、俗字、讹字、古今字、引伸字、小篆新造字乃至衍字、漏字,一一加以分别
三十卷。东汉时王充(27-100年)所撰。王充出身于细族孤门,自幼好学,常游洛阳市肆,阅所卖书。据《后汉书·王充传》记载,王充曾一度受学于班彪,中年在县、郡皆任功曹小吏,入州为从事、治中诸官。晚年罢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