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历史事件>十三部刺史

十三部刺史

汉武帝元封五年(公元前106年),为加强中央集权,把全国(除京师附近七郡外)分为交趾、朔方、冀州、幽州、并州、兖州、徐州、青州、扬州、荆州、豫州、益州、凉州十三个监察区域,称十三州部。每部设一刺史,总称十三部刺史。刺史以六条问事,官微而权重。征和四年(公元前89年),又以京师附近七郡设置司隶校尉部,其性质略同于十三部刺史。汉成帝绥和元年(公元前8年),更刺史名为州牧,秩二千石。汉哀帝建平二年(公元前5年)复称刺史,元寿二年(公元前1年)又改名为州牧。东汉初年,朔方部并入并州部,交趾部改称交州,加上司隶校尉部,仍为十三部。刺史名称依旧,但性质逐步由监察区变成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,并设有固定的治所。汉灵帝中平五年(公元188年)改刺史为州牧,居郡太守之上,职掌一州军政。东汉末年,州牧强者专权,已非汉武帝时十三部刺史所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弼德院

    清末官署名。1911年(宣统三年)清政府仿行宪政成立责任内阁,为总揽国政的最高机关,但又恐其职权过重,另设弼德院,规定“该院权限与内阁相为维系”,名为“用备顾问”,实则以为制约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

  • 莱阳抗捐

    辛亥革命前夕人民群众自发的反清斗争。1910年(宣统二年)山东莱阳县官朱槐之借举办“新政”为由,勾结地方劣绅,巧立名目增加税收,苛捐杂税一时多达数十种。加之当地遭受霜灾,粮价昂贵,奸商劣绅囤积居奇,人

  • 尊王攘夷

    春秋时期华夏大国为争夺霸权提出的一种外交策略。春秋时期,王室衰微,但在名义上还保持天下共主的地位。提倡尊重周王室(即“尊王”),可以抓住天子这面旗帜,收到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的效果。另外,由于王权衰落,

  • 正隆官制

    金海陵王颁行的中央新官制。因其正式颁行于正隆元年(公元1156年),故称“正隆官制”。参见“海陵改制”。

  • 浙东起义

    唐末农民起义。领导者为裘甫(一作仇甫)。浙东是唐王朝财赋主要来源地之一,农民所受的剥削和压迫特别严重。同时,浙东又是唐朝军事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。故唐末农民起义首先从这里爆发。大中十三年(公元859年)

  • 牛头地

    金建国后,对女真本族猛安谋克户及附近的辽东汉人、渤海人及奚人等,实行按牛具授田征税的办法,至太宗而更加制度化。其法,以耕牛三头为一具,及民口二十五(包括女真氏族部落内平民与奴隶),即可受田四顷零四亩,

  • 孝文帝改革

    北魏孝文帝元宏在位时(公元471年——499年)实行的政治改革。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,加强中央集权,孝文帝在位时实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。太和七年(公元483年)十二月,下诏禁止鲜卑人同姓相婚。孝文帝曾

  • 前赵

    十六国之一。匈奴贵族刘曜建立。匈奴汉国在刘聪刘粲统治时,政治腐败,朝廷实权落入外戚靳准之手。汉昌元年(公元318年)靳准发动政变,尽诛刘氏子孙。时刘聪堂弟刘曜,镇守长安(今陕西西安),闻靳准叛乱,自长

  • 一条鞭法

    明神宗时张居正对赋役制度的改革。“鞭”或作“编”、“边”。简称“条编法”。明代自宣德以来,不断改革赋役制度,嘉靖、隆庆两朝,海瑞、庞尚鹏、王宗沐等在浙江、应天(今江苏南京)、江西局部地区曾实行一条鞭法

  • 白起陷郢

    战国时秦将白起攻陷楚都郢(今湖北江陵西北)的战役。楚顷襄王时,统治者淫逸侈靡,不顾国政。秦昭襄王二十九年(公元前278年),使大良造(第十六级爵位)白起击楚,攻克郢,烧楚先王墓夷陵 (今湖北宜昌东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