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离
春秋时人。任晋文公司法长官。任职时,下属官吏办案有误,错判人死刑,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。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,不予治罪。他坚持“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”的法令,伏剑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晋国人。晋文公时为理狱官。以过听杀人,自缚赴文公请罪。文公以为下官之过,非离之罪。离以己居官为长,受禄为多,岂可卸罪下吏,遂伏剑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晋国人。晋文公时为理狱官。以过听杀人,自缚赴文公请罪。文公以为下官之过,非离之罪。离以己居官为长,受禄为多,岂可卸罪下吏,遂伏剑而死。
春秋时人。任晋文公司法长官。任职时,下属官吏办案有误,错判人死刑,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。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,不予治罪。他坚持“失刑则刑,失死则死”的法令,伏剑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晋国人。晋文公时为理狱官。以过听杀人,自缚赴文公请罪。文公以为下官之过,非离之罪。离以己居官为长,受禄为多,岂可卸罪下吏,遂伏剑而死。
【介绍】:
春秋时晋国人。晋文公时为理狱官。以过听杀人,自缚赴文公请罪。文公以为下官之过,非离之罪。离以己居官为长,受禄为多,岂可卸罪下吏,遂伏剑而死。
宽彻普化之子。曾封为义王。常为元顺帝侍从。至正二十四年(1364)为中书右丞相。掌管国家政权,肆意淫虐。曾受皇帝旨意,与徐士本、上都马等人密谋刺杀孛罗帖木儿。次年,利用孛罗帖木儿上奏之机,刺杀成功。二
【介绍】:明广东顺德人,字承孟。隆庆元年举人。任武缘知县。有《句漏集》。
南朝齐时人,晏弟。齐武帝时为少府卿,以畜女妓免官。后出为辅国将军,始兴内史。广州刺史刘缵为奴所杀,诩率郡兵诛奴,以功迁广州刺吏。及王晏被杀、齐明帝又遣人杀诩。(,参见《南史》)【介绍】:见鬼谷子。
【生卒】:?—519【介绍】:北魏宗室,鲜卑族,字景袭。常山王拓跋遵曾孙。宣武帝时,为给事黄门侍郎。时帝有北迁之意,晖谏止之。迁侍中,领右卫将军。深受亲宠,时人号曰“饿虎将军”。迁吏部尚书,用官皆纳贿
【生卒】:1614—1662【介绍】:穆一作貌。清满洲叶赫人,张佳氏,字麟阁,一字遇尧。崇德三年举人。入内院,校译《会典》。顺治元年,授秘书院侍读,编纂两朝实录,译《通鉴》及《诗》、《礼》二经,为开国
【生卒】:?——1673汉军正黄旗人。顺治贡生。历官固安知县,大理寺卿,江宁、云南巡抚。先后上疏论证防郑成功战略,请严治苏、松常镇钱粮抗欠,皆得准行。康熙十二年,吴三桂举兵反清,因不愿从叛被杀。【生卒
【生卒】:?—1072【介绍】:宋湖州乌程人,字令举,号白牛居士。仁宗庆历六年进士。嘉祐四年复举制科第一。官著作佐郎。神宗熙宁三年,以屯田员外郎知山阴县。反对“青苗法”,疏谓其法乃“别为一赋以敝海内,
【介绍】:北魏渤海蓨人,字世礼。以贱出,不容于兄高矫等。乃赴平城依从祖兄高允,礼乐浪王侍郎。至长安,刊燕宣王庙碑,进爵安昌子。孝文帝恭荐宗庙,遵形貌庄洁,音气雄畅,常兼太祝令。出为齐州刺史,然性不清廉
【介绍】:西汉人。以舍人从刘邦起于沛。至咸阳,为郎。入汉,以将军定诸侯。高祖六年,封鲁侯。
【生卒】:?-59光武郭皇后同胞弟。以皇后弟及任事谨慎被光武帝赏识,年十六拜黄门侍郎,后封阳安侯,官迁大鸿胪。以谦恭下士获得盛誉,光武帝和明帝时期礼遇有加。死后谥节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