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汗王朝
见“喀喇汗王朝”(2208页)。
见“喀喇汗王朝”(2208页)。
土族东祁第十一世土司。青海民和(一说西宁州)人。※朵尔只失结后裔,※祁秉忠侄(一说秉忠之子)。明朝时袭西宁卫都指挥同知。崇祯十六年(1643),李自成起义军贺锦部进逼西宁时,率军抗击义军。清顺治二年(
见“诸抹”(1951页)。
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。亦称徒跣、跣行,俗称打赤脚。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。此俗即一年四季“打赤脚”,很少穿鞋或木履。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、多稻田的环境特点。《韩非子》卷7载
彝语音译。意为“古歌”。口头流传于云南弥勒、路南、泸西、邱北等地阿细人(彝族一支)中。形成于明朝初年,属集体创作的史诗。在流传过程中,内容不断增加,各地不完全一致,但大休相同。主要包括6大部分:(一)
我国侗族使用的语言。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。主要分布在贵州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的20多个县。使用人口有140多万。历史上无文字,1958年创制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。侗语分南、北两个方
清代新疆厅名。光绪十年(1884)置。治所在今新疆哈密县城。分35区。辖有14大庄、14驿站。归镇迪道管辖。副将驻扎。1913年改为县。居民有汉、维吾尔、回等诸族,农、牧兼有。盛产哈密瓜。
①蒙古语音译。又作“得木齐”,意为“监督官”、“检察官”、“保管人”等。在准噶尔,为鄂拓克官员。管理40户至100—200户不等。佐※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,有下达命令、征收租税、保护民生、介绍婚姻等责
藏语音译,简称“启介”。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。1909年铸造,正面铸有狮子图案,背面铸币名和藏历“十五绕迥四十三年”字样。面值作藏银7分5厘。1917年梅吉造币厂成立,1918年重铸,面值、图案相同
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※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。其范围略似内地的“区”或“乡”。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,并设※措本或※根保管理全措事务。见“三十二措(定)”(50页)。
?—1744清朝将领。蒙古族。喀喇沁部人。乌梁罕(兀良哈)氏。元臣济拉玛(又作者勒篾)后裔。杜棱郡王色棱长子。雍正九年(1731),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,奉命与贝子成衮札布率所部兵屯张家口外听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