僜语音译,意为“穷人”。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贫民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,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。占有少量土地,缺少劳动工具,生活贫困。有的需要靠当雇工和借贷维持生活,成为被剥削的对象。
清咸丰五年(1855),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,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、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。莪蒲、巴容、三洞、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,聚众万余人,攻荔波县城。十月,在水浦与清军激战,大捷。咸丰六年
即“兀的改”(108页)。
见“中国犹太人”(297页)。
高山族语音译,意为“土地所有者”。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。世袭。可向村民征收农租、猎租、渔租、水租等,及征派各种劳役。自己不参加劳动,靠剥削为生,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,且有领主性质。
金建国前完颜部将领。神隐水(今牡丹江支流)完颜部人。女真族。完颜氏。景祖乌古迺之后裔。为本部勃堇。与同部人把里勃堇等归附完颜部联盟,生女真势益强。肃宗颇剌淑拒桓一再失利
哈萨克族三部之一。又称乌拉玉兹、乌拉玉斯(大玉兹)、大帐。 “大帐”或“大玉兹”,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。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。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、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。分辖乌孙、
傈僳语音译,意为“祭祀鬼神”。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。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“尼古”要小,且即使家中无病、无灾也可行祭,如逢年过节或杀猪、羊时,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。
见“燕齐”(2545页)。
清朝宗室。又名普萨保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康熙帝第八子廉亲王※允禩子。著有《皇清通志纲要》6卷及《松下堂目下旧见》6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