珞巴族部落名。藏族称之为“丁珞”,西方文献称“达夫拉”。为珞巴族最大的部落之一,约有8万人,有多多木,多波木和多鲁3大支系,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西巴霞曲流域。今改称尼兴,意为“山里人”。民间传
见“完颜京”(1145页)。
?—1748清朝蒙古王公。巴林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九世孙,多罗郡王鄂齐尔第三子。初授二等台吉。康熙四十四年(1705),入朝,受命协理旗务。五十四年(1715),请从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
1395—1415明代蒙古可汗。又译德勒伯克、他尔巴克、答勒巴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本雅失里(额勒锥特穆尔)子。永乐九年(1411,一说永乐十年),被瓦剌领主马哈木立为可汗,以便同东蒙古(鞑靼部)争夺蒙古
明代傣族土司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于其地置云远路军民总管府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,改云远府。建文四年(1402),改孟养府,以刀木旦为知府。永乐二年(1404),升军民宣慰使司,以刀木旦
仡佬族住房。用树枝支撑架起的一种茅草棚。屋呈三角形,屋檐接地,四周用竹编或土作墙。房屋矮小、阴暗。流行于贵州、广西等地。旧为贫苦农民居住的房屋。现在多用作堆杂物或田间临时住房。
见“亦东河卫”、“亦屯河卫”(873页)。
官名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明朝政府改京师大都督府为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5军都督府,统领京内、外诸都司、卫所。在南京亦专设5军都督府,统领南京卫所。各府长官为左、右都督。实权归兵部。明中叶以后,在边疆
藏语音译,意为“差奴”。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,与西藏其他地区“囊生”相似,无任何生产资料,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。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(支差的人)、堆穷(小户)以
金代女真语,汉意为“釜”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