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州
渤海王国置。为鄚颉府所辖2州之一(《辽史·地理志》作颉州,疑误)。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黑龙江省宾县。辽灭渤海后改名遂州。
渤海王国置。为鄚颉府所辖2州之一(《辽史·地理志》作颉州,疑误)。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在黑龙江省宾县。辽灭渤海后改名遂州。
行政区划名。清置。明属镇溪千户所、崇山卫地,隶辰州府泸溪县。清雍正元年(1723),置厅,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。嘉庆元年(1796)升直隶厅,七年(1802),移治花园堡(今花垣)。辖有苗族村寨228个
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。参见“六曹”(382页)。
见“拓跋毛”(1355页)。
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。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,若向地主借贷,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,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,属高利贷剥削性质。
见“布姆杜”(466页)。
地名。在西藏山南地区。松赞干布时,为前后藏五大翼中约如之一部。因当时其地居有塔氏为主的部落,故名。后改为加查、朗、拉加瑞、匝鲁木吉、金东五宗(相当内地县),约当今西藏自治区加查县和朗县境。噶玛噶举派为
苗族婚俗。属姑舅表婚。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。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,所生子女,须留在女方氏族内,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,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。
蒙文史籍作“额齐格喇嘛”,见“阿兴喇嘛”(1222页)。
清代新疆厅名。光绪十四年(1888)置。治所在今新疆精河城。辖有5驿站、13卡伦、察哈尔营、旧土尔扈特、哈萨克游牧地。归伊塔道管辖。1913年改为县。居民近5000人,主要有蒙古、汉、维吾尔等民族。
古河流名。①今湖北省西部长江支流清江及其上源小河之古称。出自巴郡鱼腹县:“水色清,照十丈,分沙石。蜀人见澄清,因名清江”(《水经》)。相传昔巴人廪君浮此水射杀盐神。 ②今湖北省中部汉水支流蛮河。昔东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