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注
清初伊斯兰教学者。字文炳,号仲修。云南永昌(今保山)人。回族。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·瞻思丁十五世孙。幼家贫,年15始业文章。南明永历十一年(1657),永历帝在云南建国,以经济之才被推荐为锦衣侍郎。两年后“避隐教读,笔耕自膳”。通晓儒、道,佛学,著《经权集》、《樗樵集》。后专攻阿拉伯文、波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、古籍。曾到四川、陕西、河北等地寻师、讲学。康熙七年(1668)秋,又离滇赴京,受清宗王聘请在旗下教读。著《清真指南》,介绍伊斯兰的历史、经义、哲学、教律、天文、传说等。
清初伊斯兰教学者。字文炳,号仲修。云南永昌(今保山)人。回族。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·瞻思丁十五世孙。幼家贫,年15始业文章。南明永历十一年(1657),永历帝在云南建国,以经济之才被推荐为锦衣侍郎。两年后“避隐教读,笔耕自膳”。通晓儒、道,佛学,著《经权集》、《樗樵集》。后专攻阿拉伯文、波斯文及伊斯兰教经典、古籍。曾到四川、陕西、河北等地寻师、讲学。康熙七年(1668)秋,又离滇赴京,受清宗王聘请在旗下教读。著《清真指南》,介绍伊斯兰的历史、经义、哲学、教律、天文、传说等。
见“好屯河卫”(937页)。
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。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。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“筛海”(教长)和管理民事的“嘎锥”(宗教法官)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。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、教合一的制度。三掌教即: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(
旧厅名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东部后套平原上,南临黄河。西汉为五原县。东汉初,匈奴南单于曾分部众屯此。清为乌喇特部牧地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置厅。1912年改县。乌加河流贯,渠道纵横,灌溉发达
见“狄氏”(1104页)。
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。金末,有蒲鲜万奴者,任金辽东宣抚使,贞祐三年(1215),叛金自立,建大真国(后改称东夏国,历史上亦称东真国),1233年为蒙古汗国所亡。
蒙古语称“哈木济尔噶”,意为“随从附丁”。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。亦属※阿勒巴图的一部分。清顺治时(1644—1661),为示怀柔与笼络,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,专为主
?—616?隋代回纥第一代首领。又作※时健俟斤。药罗葛氏。被众族推为首领。约于隋大业年间(605—618)在位。拥众10万胜兵半之。居薛延陀北娑陵水(又作仙娥河、仙萼河,今蒙古境内色楞格河)流域。以畜
1658—1729清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富察氏。康熙十一年(1672),袭父斐雅三等男爵,授护军参领。二十九年(1690),随裕亲王福全征准噶尔,败噶尔丹于乌兰布通(今内蒙古赤峰附近,一说在克什克腾
越人。原为南越国揭阳令。元鼎五年(前112)秋,汉武帝发兵伐南越。闻汉兵至,率部降汉,反戈相向。南越灭后,被封安道侯。
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。为“十睑”之一。又名“阳睑”。治所在“阳苴咩城”,又名“紫城”,系南诏神武王阁罗凤于赞普钟十三年(唐广德二年,764)所筑,即今大理县旧城。王都所在,直接委官治理。参见“十睑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