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四川芒部军民府土官。彝族。土知府陇寿子。嘉靖四年(1525),父被叔陇政诱杀后,明廷以“芒部陇氏,衅起萧墙,骚动两省,王师大举,始克荡平”,于次年改芒部军民府为镇雄府(治今云南镇雄县),以程洸为流
见“阿尔博罗特”(1235页)。
热兵器之一。蒙古军队使用的火器。1974年8月在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出土的火枪。用青铜铸造,长26.5厘米,重1.78公斤。因其轻而小,所以叫手火铳。铳体分为铳管、药室和尾銎三部分。是元代中期晚期铸
见“速温河卫”(1841页)。
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。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,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,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,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。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。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,以其
?—1692清代蒙古王公。喀尔喀赛者诺颜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索诺木和硕齐子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),率兵拒准噶尔部噶尔丹掠,继与兄乌巴达率众附清,诏附乌喇特界游牧。二十九年(1
见“法因河卫”(1505页)。
藏语音译。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,如“堪素”,即“退休堪布”;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。
见“脱列哥那”(2082页)。
见“博木博果尔”(215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