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圭田、职田或薪俸田。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。征调领地内的※“提陀”(平民)为其无偿耕作,产品全属土官所有。
1584—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。藏族。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,留居丽江传法,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。木土司根据蔡巴《甘珠尔》经底本主持刻印,特邀其编纂和校订,明万历三十六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忽剌孩赤”、“呼拉干齐”。“忽刺罕”意为“盗贼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即捕盗人。《元史·兵志》:“捕盗者,曰忽刺罕赤”。宋开禧二年(1206),蒙古建国后,委专人执掌该事宜,
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。亦称“国祖王”或“太祖王”。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(公元53)继位,汉质帝本初元年(146)因年迈退位,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。
西汉时匈奴王。挛鞮氏。※搜谐若鞮单于且糜胥之子。任匈奴左祝都韩王。汉成帝鸿嘉元年(前20),父嗣单于位,保持与汉和好关系,受父遣入侍汉。
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。鄂伦春语音译。亦作“斜仁柱”。“仙人”意为“木杆”,“柱”是“房子”的意思。俗称“撮罗子”,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※“楚伦安嘎”(尖房子)。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。
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、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。乾隆五十四年(1789),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,奏准设站定界,主要内容为: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,由都司、外委管领,设立塘汛12处,边界等处添设藏兵
古墓葬。位于今新疆霍城县城东北27公里沙尔布拉克乡恰特它里村北。海拔987米,北依科古尔琴山,南临沙尔布拉克河。有墓15座。墓地南北长约1公里,东西宽200米,偏东一排11座,其中靠北端有4座,封堆高
见“人方”(32页)。
见“西辽”(68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