陀西
唐代南诏职官名。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,系主将、副将下属,负责征调、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。参见“南诏官制”(1594页)。
唐代南诏职官名。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,系主将、副将下属,负责征调、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。参见“南诏官制”(1594页)。
藏文蒙古史籍。原名《述说蒙古地区汗统、佛教、高僧、寺庙、文字创制诸源流之宝鬘》,简称《宝鬘》。内蒙古鄂尔多斯部准格尔旗耶喜巴勒登著。成书于藏历第十四胜生周木羊年(清道光十五年,1835)。其内容分3部
见“坎城”(959页)。
金、元时期指承包赋税。又作买扑。扑买者以一定金额买取某种赋税的征收权,自行征收,向朝廷缴纳扑买银,乘机加重对民众的盘剥,以牟巨利。蒙古国时期盛行。太宗十一年(1239),回商奥都剌合蛮以银4万4千锭扑
?—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(乌拉玉兹)汗。一译汗霍加。原为西部哈萨克(奇齐克玉兹)苏勒坦(苏坦)巴喇克子。20岁时,以父病逝,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※阿布勒比斯。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。乾隆四十八年(178
清官署名。见“布特哈”(467页)。
元代管理急递铺的胥吏。元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为加强对文书递送和急递铺的管理,制定每10铺设邮长,于州县籍记司吏内差充,专督其事,1年轮换1次。其职责是:往来巡视所管铺分,修治亭舍,供应什物,附写
1285—1347元朝大臣。蒙古蔑儿乞氏。谨只儿之子,中书右丞相※伯颜弟。初扈从武宗,继侍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于潜邸,任典用太监。仁宗延祐至英宗至治年间,历任吏部郎中、侍郎、兵部尚书、典瑞院使,迁大都
?—744唐代后突厥可汗。阿史那氏。左厢(左杀)判阙特勤之子。唐天宝元年(742),骨咄禄叶护被拔悉密阿史那施等攻杀后,被突厥余众拥立为可汗,以子葛腊哆为西杀。拒唐玄宗使尹招倩劝诱,拒绝内附。后惧唐朔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。永乐六年(1408)二月,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、火秃等56人来朝,以其居地置卫,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。今人考在今吉林省珲春县东北通肯山。宪宗(1464—1487年在位)时
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。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“磕头钱”,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。土司给予一张执照(又称红照),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,名曰“红照地”。占有者可世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