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族族谱名。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(1619),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。清道光二十八年(1848)、咸丰五年(1855)、光绪七年(1881)、三十三年(1907)五次重修。1913年付印
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。一作明暗台吉。孛儿只斤氏。※扯力克第三子,满官正比吉生。驻牧于张家口西北边外,领麻古明安部,在大同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,受明封为百户。万历三十五年(1607),第三代顺义王扯力
见“策旺多尔吉仁则”(2237页)。
即“章嘉若必多吉”(2095页)。
门巴语音译,意为“公有地”。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。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、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。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,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
山名。又称峨茶岭,今谓尖峰岭。属海南岛五指山支脉。距旧感恩县(今属乐东县)城东200里,崖石崎岖,诸黎环居其下,外人罕至。元时征伐黎人曾驻军于此,山下至今犹存“大元军马下营”石刻,下署“甲午至元三十一
清地名。康熙三年(1664)置。位于奉天府西南,治今辽宁盖县。境域东西112里,南北145里。东至凤城,西滨辽东湾,南临复州,北界海城。汉属辽东郡。魏属平州。晋、隋为高句丽地。唐置盖州。辽为奉国军。金
清咸丰五年(1855),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,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、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。莪蒲、巴容、三洞、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,聚众万余人,攻荔波县城。十月,在水浦与清军激战,大捷。咸丰六年
明代对漠西卫拉特蒙古诸部的总称。由蒙元时期斡亦剌后裔及吸收其他部落发展而成。初游牧于札布汗河、科布多河流域及额尔齐斯河、叶尼塞河一带。北邻乞儿吉思,西南连别失八里、哈密,东接鞑靼。主要经营畜牧业,兼营
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。参见“老”(68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