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母河
见“妫水”(1261页)。
见“妫水”(1261页)。
官名。宣帝神爵三年(前59)置。为汉驻西域最高地方长官。职责主要为保护屯田,兼护南北两道。官署称西域都护府,治乌垒城(今新疆轮台县东策大雅附近)。直属中央政府,由汉廷委派骑都尉或谏大夫担任,秩比2千石
东晋十六国时期河西、陇右鲜卑之一支。亦作叠掘。初为部落名,后以为氏。原居于漠南、河套一带,其中一部分早迁入河西湟中廉川(今青海民和县西北)一带。据《晋书·郭黁传》载,鲜卑折掘曾送马于前凉西平太守赵凝处
隋末唐初西突厥可汗。阿史那氏。※达头可汗玷厥孙,咄陆(又作都六)之子。原是西突厥小可汗。隋大业五年(609),炀帝西巡时,遣使求婚,继受隋臣裴矩诱纵,攻其侄泥撅处罗可汗,迫之退守时罗漫山(今新疆哈密北
清在贵州特置的政区名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贵州东南部新开辟的“生苗”地区置。设六厅,即古州、清江、台拱、丹江、八寨、都江。六厅内居住苗、瑶、侗、壮、水等族。清政府设六厅后,将六厅之绝产或逆
书名。清全国地方总志。清官修。清代编撰《一统志》凡三次:第一次始于康熙二十五年(1686),陈廷敬、徐乾学领其事,乾隆八年(1743)书成。342卷。次年刊行。第二次续修始于乾隆二十九年(1764),
古族名。亦称甘州回鹘(或甘州辉和尔)。9世纪40年代回鹘西迁的1支。其渊源:一说源自公元1世纪迁入河西的丁零;一说源于7世纪后期徙至甘、凉一带的部分漠北回鹘。9世纪30年代末漠北回鹘汗国崩溃后,其中一
藏语音译,意为“发布命令的机关”。旧译“噶厦公所”或“噶沙公所”,即原西藏地方政府。清乾隆十六年(1751),※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,清廷废除原封郡王、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,改设噶厦,由※噶伦(
青海省方志,近人许崇灏(甘肃人,字公武)编撰,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、邱向鲁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,再稽古籍有关记载,重编而成。民国三十二年(1943)于重庆土纸铅印,分11章:第1章总说;第2章
布朗语音译,意为“寨老”。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。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,主持宗教祭祀,组织婚姻、丧葬活动,接纳村社成员,对外代表本村社。由选举(神选)产生,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,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,其
见“高昌故城”(191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