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雄土知府
参见“芒部土知府”(679页)。
参见“芒部土知府”(679页)。
明代蒙古科尔沁部贵族首领,奎蒙克塔斯哈喇曾孙。明万历二十一年(1593),与叶赫部贝勒布斋及乌拉、辉发、锡伯等九部联合出兵3万,进攻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,在古勒山兵败。三十六年(1608),复应乌拉部
藏语音译,吐蕃官名。亦可译作“权臣”,即有权势之臣(官)。据《德乌佛教史》载,属于“六大官”(即“六大文字告身”官)之一。位列第五等。分上、下两级。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。
宋代南宁州领主。南宁州人。西南少数民族大姓豪富※龙彦韬之子。开宝四年(971),嗣父职,为南宁州刺史,兼蕃落使。八年(975),所属39部顺化王子若发等377人入朝贡马、丹砂等。后世领其地。
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。亦作轮管佐领。系由两姓或两姓以上所属人丁合编而成,佐领原非由一姓承袭,而是轮流执掌。《清通志》卷68载:“其户少丁稀,合编佐领,两三姓选为是官者,曰互管佐领”。互管佐领,八旗满
关隘名。云南丽江军民土知府设,在丽江、鹤庆山界上,目的是“以严出入”。没有土司的允许,远来者到此必止,不得擅行,朝廷派来的“通安诸州守”也只能驻在省中,即使“诏命”到来,土司也只到关口迎接。
1863—1922清末民初抗垦斗争组织者。又译作陶克涛、陶各陶、陶什陶、套克套、脱克脱、陶克陶胡等。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北部塔户域人。蒙古族。姓包。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。因反对清政府的移民开垦政策和旗札萨
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。例由阿拉特(平民)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、祭祀、承担祭祀费用,终生从事此役。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。《(嘉庆)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751:顺治九年(1652)规定:蒙古亲王
即“汪芒氏”(1121页)。
书名。又作《湘中山水记》或《湘川记》。晋代罗含撰。三卷。著者桂阳耒阳人,字君章。历官尚书郎、宜都太守、散骑常侍等。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、水、物产、古迹,共4类,乃湖南之早期志书,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。早
1903年,英印政府派遣荣赫鹏上校以谈判通商为名,率军直抵西藏岗巴宗。由于该地设防,又调集庞大兵力突然从亚东、帕里入侵。1904年,在曲米新古设和谈骗局屠杀藏军,并在江孜经激战进入拉萨。英军沿途烧杀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