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干干
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柳天成”(1575页)。
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柳天成”(1575页)。
书名。谢彬著。1卷9章。论述自清光绪二年(1876)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,英国迫清政府订立《烟台条约》附款《另议专条》(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)始,至民国八年(1919)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。包括清末
明初云南大理领主。白族。大理人。※段宝弟,※段明季父。一说为段宝子,段明兄弟。洪武十四年(1381,一作四年,1371)春,段宝卒,段明继任总管,又受明封为宣慰使,本人则继任云南行省平章,共治大理。秋
1625—1701清朝大臣。汉军镶黄旗人。顺治四年(1647)举人,初任直隶南和知县。九年(1652),授监察御使,巡按陕西。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、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。十三年(1656),巡按山西,奏
氐族的一支。居于自沮水(今陕西略阳南)经关城(略阳南)至白马戍(今陕西阳平关)一带。南齐建武二年(495),其豪帅杨馥之被齐封为北秦州刺史、仇池公,曾一度占领武兴(今陕西略阳县)、仇池(今甘肃西和县西
傣语音译,意为“侍从”或“侍卫”。解放前云南车里宣慰使的私人武装警卫,类似亲兵。凡宣慰使所属家臣的子孙,从佛寺学经出来后一般都是为宣慰使担当一段时间警卫,日后方能升迁。平时主要任务是轮流在宣慰使家守卫
部族名。满语意为“狂野之人”。又作巴拉玛,巴懒尼雅玛。先世为明代女真人,原居拉林河、阿什河,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。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,为躲避兵役,纷纷逃入深山,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。不入旗籍。旗人
见“人方”(32页)。
见“鄂齐尔图汗”(2054页)。
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,亦为地方政权名。“必力公瓦”又译作“止贡哇”。地在今西藏墨竹工卡县的直孔,兼有农牧两区,又当交通孔道,是止贡噶举教派势力的聚集地,元为13万户之一(《元史》称“密儿军万户府”)。明
内蒙古诸盟之一。因清代四子部落、茂名安、乌喇特、喀尔喀右翼四部六旗,在四子部落境内乌兰察布山下会盟,故名。在内蒙古中部,南据阴山,北临大漠,向为通外蒙古必经之路。南部农业发达,北部畜牧区亦为我国著名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