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拿木
见“白朗”(595页)。
见“白朗”(595页)。
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。流行于延边等地区。现在,此俗已消失。据朝鲜李朝洪锡谟《东国岁时记》三月条载:“采杜鹃花,拌糯米粉作团糕,以香油煮之,名曰花煎”。所谓“花煎游”,是指妇女们于夏历三月三日做“花煎
白族的自称,参见“白族”(596页)。
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创建的布哈拉、希瓦、浩罕三汗国的统称。居民大都操乌兹别克语,信仰伊斯兰教。主要从事农业,畜牧业和商业也很发达。19世纪下半叶,相继为沙皇俄国吞并。参见“乌兹别克汗国”(351页
书名。清乾隆七年(1742)奉敕撰,二十四年(1759)复命增修,二十六年(1761)书竣。1函10册,36卷。分圣训、典礼、宫殿、经费、官制、书籍等6门。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。
1910—?纳西族著名女歌手。云南丽江一区下束河村人。嫁夫于大研镇庆云村。出身贫困,在旧社会饱尝阶级压迫和封建主义婚姻的痛苦。自幼对民歌十分热爱,有惊人的记忆力,15岁开始对歌活动。具有强烈的反抗斗争
见“萧奉先”(1995页)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流浪不定的人”,又称“打雪猪的人”。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由※差巴(支差的人)和※科巴(意为“需要的人”,有属民之意)分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。流浪的“阁帕尼屏”亦称之。无家产,无固定
湘西苗族自称。苗语译音。亦译作“果雄”、“仡熊”、“代熊”。《苗防备览》:呼苗曰果雄。他称红苗。又有代孝、代弄、代蔑(或芈)、代瓜、代卡、代扁、代枷、代列、代流(代亦作禾)等支系。讲苗语湘西方言、西部
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。清康熙五十七年(1718),头克汗死后,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,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,独据一方,各自为政。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,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
见“僾尼”(2249页)。